退出长者模式
信件类型: 咨询
信件标题: 常州经开区女教师二胎产假到底是多少天?急盼回复
信件内容:   上次咨询贵单位“经开区女教师产假为何不是128天?”,你们答复“ ...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也就是说女教师生二胎的产假是128天(98+30)。   但现在学校仍用2012年的文件说,女教师生二胎的产假是98天。请问女教师二胎产假到底是多少天?   另外,《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明确指出“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前两款规定的假期”,请问这11天算不算在内?
留言时间: 2020-11-23
回复时间: 2020-11-24
回复内容: 周先生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9号)《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章奖励扶助与社会保障第二十七条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30天。 如无特殊情况正常情况产假为128天。
回复单位: 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教育和文体旅局

主办单位:常州经开区管委会

地址:常州市东方东路168号

电话:0519-89863000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106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