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您当前的位置: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 > 政务动态 > 专题专栏 > 奋战200天 迎接三周年(历史专题) > 内容
 
经开区出台实施办法 规范商品房预售申办流程
发布日期:2018-04-10    来源:经开区  浏览次数:  字号:〖
 

记者从经开区建设局获悉,《常州经开区商品房预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已于日前出台,并于3月26日起正式实行,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售申办流程,加强市场监督管理,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据了解,新出台的《实施办法》,明确规定了商品房预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经开区商品房预售申领所必须的前置条件,规范了评估责任主体、评估内容、评估工作流程等工作机制。其中,风险评估工作由管委会分管领导任领导小组组长,经开区综合治理办公室(信访局)、金融发展局、建设局(征收办)、国土分局等组成领导小组。该项工作明确由建设局牵头,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紧密配合,主要针对开发企业财务状况、开发能力以及社会矛盾情况等三个主要方面,共同做好评估工作及后续跟踪,及时发现和化解实施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完善相应措施,确保项目建设的安全稳妥推进。

“商品房预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一项综合性强、涉及面广、关系民生利益的重要工作,能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房地产业突发公共事件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和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以及人民群众合法财产权益不受侵害,保障辖区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建设局物业管理科(开发办)负责人蒋亚文说。


 
 
主办单位:常州经开区管委会  详细地址:常州市东方东路168号   站点地图
联系电话:0519-89863000  行政审批服务热线:0519-68762100  邮政编码:213025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106  苏ICP备05003616号
微博 微信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106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