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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经开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经开区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1038-2/2020-00006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通知 组配分类:其他 区政府:业务工作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经办发〔2020〕5号 发布机构:党政办公室
产生日期:2020-03-20 发布日期:2020-04-02
内容概述:经研究,现将《常州经开区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常经办发〔2020〕5号
常州经开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经开区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各有关职能机构:

经研究,现将《常州经开区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2020年3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常州经开区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中办发〔2019〕5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方案》(苏办发〔2020〕1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工作方案》(常办发〔2020〕6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常州经开区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将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工作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结合,与基层减负和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相结合,与推广复制经济发达镇“1+4”改革经验相结合,与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相结合,与开发区“一区多园”规范化管理相结合,与健全“三项机制”和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相结合,与网格化社会治理创新紧密结合,推进相关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向经济发达镇、重点中心镇、重要开发园区(功能区)集中,为经开区迈入“一争创三打造”发展新征程提供坚强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二、主要任务

复制推广经济发达镇“党的领导全覆盖、审批服务一窗口、综合执法一队伍、基层治理一网格、集成调度一中心”的“1+4”改革经验,推动资源服务管理下沉、重心下移,加快形成“集中高效审批、分类监管服务、综合行政执法”的基层治理结构。

(一)党的领导全覆盖

1. 整体推进农村、城市两大阵地基层党建,构建起以镇村和街道社区党组织为主轴、各类单位党组织为基础、区域内党员为主体、群众组织共同参与的工作体系。全面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进一步推动村干部专职化管理,切实加强党对基层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支部建在网格上。按照党员“一方隶属、多重管理、全程作用”模式,探索建立以“业缘”“地缘”“趣缘”为纽带的功能型党组织,提高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水平。(组织部牵头,各镇、街道负责)

2. 完善镇(街道)党(工)委运行机制,规范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分类制定村(社区)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全面推动组织建设、队伍建设、作用发挥、教育管理、运行机制和基础保障标准化。完善党建责任清单,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服务中更好发挥作用。(组织部牵头,各镇、街道负责)

3. 围绕突出政治功能,推动基层党委、支部、党员和群众四个主体联动共进,积极构建“党委抓牢支部、支部严管党员、党员带动群众”机制,推动党委考核支部、支部向党委述职,支部评议党员、党员向支部汇报思想,党员联系服务群众、群众监督评议党员,把党的意图化为基层治理的实际举措,把党的主张化为党员群众的自觉行为。(组织部牵头,各镇、街道负责)

(二)审批服务一窗口

4. 整合基层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职责,加快镇(街道)便民服务机构建设,完善“线上线下、虚实一体”的便民服务平台。整合镇(街道)决策、管理、监督、服务职责和工作力量,为审批服务等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加强便民服务机构与其他职能机构之间以及经开区相关部门的信息交流与协调配合,实现信息公开、数据共享。(行政审批局牵头,各镇、街道负责)

5. 紧扣城乡基层治理,聚焦基层党的建设、乡村振兴、精准脱贫、新型城镇化等重点工作以及就业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不动产登记、社会救助、户籍管理、乡村建设、危(旧)房改造、古村(屋)修缮、改水改厕等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事项,建立和完善适应基层实际的办事指南和工作规程,实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不见面审批”,创新网上服务模式,优化简化审批流程,逐步实现“一口受理、一窗通办”。推进同城通办的出入境、公积金等民生服务类事项进驻便民服务平台。(行政审批局牵头,相关职能机构及各镇、街道负责)

6. 健全镇(街道)、村(社区)两级联动的便民服务网络,推进村级便民服务点和网上服务站点全覆盖,受理社保、医保、计生、民政、残联等与百姓息息相关的民生服务事项,积极开展代办代缴等便民服务,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行政审批局牵头,各镇、街道负责)

(三)综合执法一队伍

7. 整合现有站所、中队、分局执法力量和资源,组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和监督检查权,以镇(街道)名义开展执法工作,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推行“综合查一次”,对同一检查对象同步进行多领域、清单式、一次性“体检”,避免执法扰民,彰显改革效应。(编办、司法局、综合执法局牵头,各镇、街道负责)

8. 加强对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业务指导、培训和监督,强化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能力建设,配备相应数量、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以及执法装备。(司法局、综合执法局牵头,相关职能机构及各镇、街道负责)

9. 建立健全镇(街道)与上级部门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及协调协作机制。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企业信用承诺、联合惩戒”“重大风险监测防控”“绩效评估”等相关制度,健全事中事后综合监管体系。规范执法检查、受立案、调查、审查、决定等程序和行为,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现全程留痕、可追溯、可追责。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做到依据公开、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结果公开,切实加强执法监督。(司法局、综合执法局牵头,相关职能机构及各镇、街道负责)

(四)基层治理一网格

10. 基于全要素网格总体格局,将城市管理、矛盾化解、风险防范、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民生服务等条线部门的管理网格横向整合为一个综合网格,依托村(社区)合理划分基本网格单元,统筹管理网格内党的建设、社会保障、平安稳定、公共服务、社会救助等工作,实现“多网合一”。城乡社区内的行政中心、各类园区及企事业单位等,应会同当地基层组织共同划定专属网格。(政法和应急管理局牵头,相关职能机构及各镇、街道负责)

11. 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标准化建设,合理确定网格公共安全、公共服务、公共管理等职责,科学配置网格力量。配套制定网格管理办法,确保网格设置规范、人员配置精干、制度规则完备、责任落实到位、经费保障有力。(政法和应急管理局牵头,各镇、街道负责)

12. 健全网格化责任落实机制,通过清单管理、定位管理、节点管理、绩效管理等方法,提高网格化运行机制的规范化水平。加强网格长、专兼职网格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网格支部书记的重要作用,强化网格队伍的业务指导和能力建设。(政法和应急管理局牵头,各镇、街道负责)

(五)集成调度一中心

13. 建立综合指挥平台。全面规范整合各部门专网,以互联网为基础,以综合网格为依托,将网格管理理念与网络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建立上下贯通、左右衔接的一体化信息系统和综合指挥平台。充分整合镇(街道)区域内的人口、企业、地理等基础信息,接入“12345”、数字城管、社会治安、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水利等各类信息化管理端口,实现部门端口互联、信息数据共享。建立实时监控、信息归集、研判预警、协调联动、督查考核于一体的综合指挥平台。(政法和应急管理局、大数据管理局牵头,相关职能机构及各镇、街道负责)

14. 强化综合指挥平台与综合行政执法互联互动,上级相关部门的视频监控等原则上要接入基层综合指挥平台,通过移动终端和执法仪实现事件处置迅速、执法精准高效。建立健全发现问题、流转交办、协调联动、研判预警、督查考核等综合指挥工作机制,实现基层管理跨部门、跨层级协同运转。(政法和应急管理局、司法局、综合执法局牵头,各镇、街道负责)

15. 加大对网格上报问题的协调调度,加强对政务平台、执法平台、部门数据的分析研判和对辖区内交通、水电、企业工况的实时监测,为镇(街道)运行和应急事件管理提供决策辅助,并予以及时处置,构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新模式。(政法和应急管理局牵头,相关职能机构及各镇、街道负责)

(六)构建简约精干的组织架构

16. 统筹优化和综合设置镇(街道)党政机构、事业单位,将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职责与相关职能机构整合重组,综合设置大体统一的职能机构,街道不超过7个,镇不超过8个。按照扁平高效原则,镇(街道)职能机构不设科室。经市级部门联合评估后,改革成效明显的镇(街道),审批服务和执法机构可按程序报批明确为副科级。(编办牵头,各镇、街道负责)

17. 建立务实高效的用编用人制度,充分利用现有行政、事业编制资源,实行编制分类管理、人员统筹使用。深化镇(街道)全员聘用制度,加强平时绩效考核和考核结果运用,打破平均主义,拉开绩效薪酬分配差距,进一步激发干事热情,激励担当作为。镇(街道)人员年度综合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可按有关规定适当提高。(组织部、编办、财政局牵头,各镇、街道负责)

18. 加大对镇(街道)用编用人支持力度,根据基层对人才的需求,制定用编用人计划优先保障空编的镇(街道)。推进编制资源向镇(街道)倾斜,鼓励从上往下跨层级调剂使用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充实加强基层工作力量。整合条线辅助人员,由镇(街道)统筹指挥。严格规范上级机关借调镇(街道)工作人员,确需借调的,需征得镇(街道)党(工)委同意并明确借调时间,原则上每年不超过3个月。(组织部、编办牵头,各镇、街道负责)

(七)推动管理服务下沉

19. 根据省赋权清单,结合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特点,依法制定公布符合基层实际需求的赋权清单。清单涉及的行政执法类事项,需集中报省同意。要将基层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审批服务执法权限赋予镇(街道),逐步统一和规范赋权事项,成熟一批、赋予一批,并按规定程序做好取消、下放等动态调整工作。拟将相关事权委托给镇(街道)实施的,要充分听取基层意见;通过延伸网络端口由镇(街道)代办的,要加强业务培训指导,确保基层接得住、管得好。(司法局、行政审批局、综合执法局牵头,各镇、街道负责)

20. 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财政管理体制,加强人才、技术、资金、网络端口等方面保障。对下放给镇(街道)的事权,要给予相应的财力支持。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动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公共服务供给模式。(财政局牵头,各镇、街道负责)

21. 提升镇(街道)统筹管理、协调指挥能力,强化各类驻镇(街道)机构与属地融合协作,实行派驻体制的,需明确将驻镇(街道)机构纳入镇(街道)统一指挥,镇(街道)对其日常工作进行统一管理,其主要负责同志任免须事先征求所在镇(街道)党(工)委意见。(组织部牵头,各镇、街道负责)

(八)推进基层减负增效

22. 全面清理各级与镇(街道)签订的各类“责任状”、评比达标、考核验收、示范创建等事项,统一规范针对镇(街道)的评比达标、示范创建等活动,切实减轻基层负担。除中央和省委、市委明确要求外,各职能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对镇(街道)设置“一票否决”事项。(党政办公室牵头,相关职能机构及各镇、街道负责)

23. 及时提出清理、修订、完善不符合镇(街道)实际和发展需要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的意见和建议,为基层改革创新提供制度支持。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要求镇(街道)、村(社区)对口设立机构、加挂牌子等“条条干预”行为。(司法局、编办牵头,各镇、街道负责)

24. 根据改革发展需要,统筹推动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进一步优化区域管理和资源配置。继续深化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为深入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树标杆、做示范。(社会保障局、编办牵头,各镇、街道负责)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经开区各有关职能机构要围绕牵头任务,细化实施口径,明确工作要求,加强协调配合和指导服务,及时研究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围绕厘清职责权限、信息共享交换、规范考核管理等重点工作,制定规则制度,固定改革成果;要统筹推动基层党建、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等相关配套衔接。各镇(街道)作为实施主体,要承担改革主体责任,围绕改革难点、工作重点,认真研究部署,确保各项措施落地生效。

(二)高效推进改革

2020年1月至3月,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经开区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工作方案。3月底前,由编办完成镇(街道)机构设置方案报市委编办备案,由司法局完成拟赋予镇(街道)实施的行政执法类事项汇总报市司法局。3月至5月,各镇(街道)全面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工作。6月,提前迎接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市政务办等部门对经开区改革工作联合评估,并配合做好省级抽查工作。

(三)加大宣传力度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及时总结提炼改革实施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一批有影响力的创新品牌。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等传统媒体和网络新媒体,加大改革品牌、先进典型宣传力度。引导基层广大党员干部理解支持、积极参与改革,激发基层干事创业热情,营造良好改革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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