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三资”管理工作的要求,为切实提高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水平,现就加强村级会计档案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村级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意义
村级会计档案管理工作是对一个行政村经济活动过程的记载和管理,是经济活动的历史记录和经济效果的综合反映,是单位预算和财务收支计划的重要依据,是组织经济工作、制定经济发展计划、进行会计监督和经济决策的重要条件。
二、明确会计档案的范围
1、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2、会计帐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帐簿,其他会计帐簿。
3、财务报告类: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
4、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包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三、明确会计档案归档和管理的要求
1、对会计档案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2、会计档案由专门档案机构统一保管,未设立档案机构的,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出纳人员一般不兼管会计档案。
3、会计档案按永久和定期分类保管,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可提供查阅或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
4、对存储在计算机硬盘中的会计数据、存储在光盘等介质中的会计数据、计算机打印出来的书面形式的会计数据(记账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电算化会计档案,严格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的要求,由专人负责管理。对电算化档案,定期检查,定期复制(或刻录),以防会计档案丢失。
5、财务档案保管期满,需销毁的,应编制好销毁簿册,报镇生态和农村工作局经管办批准,并派人监销。
横山桥镇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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