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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经开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经开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0-07-31    来源:经开区  浏览次数:  字号:〖
 

一、工作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管理重要论述,深化落实省委、省政府推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等相关要求,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理念,按照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要求,全面铺开、分阶段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推动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支撑自然资源合理开发、有效保护和严格监管。

二、工作目标

按照《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自然资发〔2019〕116号)(以下简称《办法》)《江苏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苏政办发〔2019〕87号)《常州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常政办发〔2020〕31号)要求,开展常州经开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通过此次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划清自然资源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之间的边界,全民所有、不同层级政府行使所有权的边界,不同集体所有者的边界,不同类型自然资源的边界,同时也为建立健全全面规范的政府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维护全区自然资源资产安全完整,促进全区自然资源合理开发、有效保护和严格监管,提供基础支撑和产权保障。

三、工作内容 

1、以不动产统一登记为基础,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对水流、森林、山岭、荒地、滩涂、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全面查清权属状况、自然状况以及公共管制情况等。

2、开展统一确权登记,明确全区国有自然资源产权主体。

3、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信息化建设,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数据库建设,最终建立全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信息数据库,实现自然资源登记信息的统一管理、实时共享。

4、成果汇总,包括数据汇总、成果分析、数据成果制作与图件编制。

四、时间安排

1、2020年7-10月,全面部署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完成方案编制、技术准备、资料准备、宣传动员等工作。

2、2021年1月-2022年12月,根据工作方案,按年度计划要求配合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辖区内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3、2023年1-12月,根据工作方案,完成辖区内赛马河和革新河范围内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

4、2023年以后,根据工作进展,在基本完成全区重点区域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的基础上,适时启动非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最终实现全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全覆盖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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