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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积极落实《常州市教育系统失信惩戒办法(试行)》
发布日期:2021-06-21 来源:经开区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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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常州经开区教育系统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机制,经开区各相关单位结合实际严格落实《常州市教育系统失信惩戒办法(试行)》。《办法》对教育系统失信行为按照严重程度从低到高分为三个等级:一般失信行为、较重失信行为和严重失信行为。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教职员工、受教育者、应试者一旦出现上述失信行为,教育行政部门将按照职责和权限实施认定、惩戒。对出现严重失信行为的主体,将被列入教育系统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和省市公共信用系统黑名单并将社会公开,这意味着失信行为将受到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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