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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经开区党政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健全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索 引 号:dzbgs/2022-00004
主题分类:政务工作 体裁分类:通知 组配分类:政府文件 党政办公室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经办发〔2022〕20号 发布机构:党政办公室
产生日期:2022-05-27 发布日期:2022-05-27
内容概述:各镇党委、人民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各职能机构、有关单位:经研究,现将《关于建立健全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党政办公室2022年5月26日(此件公开发布)关于建立健全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为巩固深化文明城市创建成果,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推动全区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现就进一步建立经

常经办发〔2022〕20号
常州经开区党政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健全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各职能机构、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将《关于建立健全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2022年5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建立健全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

为巩固深化文明城市创建成果,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推动全区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现就进一步建立经开区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工作长效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持续优化公共环境、公共秩序、公共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大力提升常态长效管理水平,努力建设模范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能力和城市治理水平高效能推动,群众生活质量和城市发展品质高水平改善,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高标准示范,为建设共同富裕、文明向善的现代化新经开区,担当“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光荣使命提供强大精神力量和丰润道德滋养。

二、主要内容

建立健全以下四方面内容15项工作制度:

(一)统筹有力的组织推进机制

1.研讨会商制度。党工委(扩大)会议每年至少1次听取和研究文明城市创建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研究部署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党工委理论中心组每年至少安排1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学习。区建设文明城市指挥部根据区建设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申请,定期召开专项调度会议。

2.定点联系制度。区建设文明城市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挂钩联系镇(街道),每年牵头推进1-2个左右的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重点项目或重点区域的治理,指导督促各镇(街道)、各部门对标达标,落实创建任务,整改薄弱环节,提升创建水平。对挂钩联系板块、牵头负责项目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实地检查指导。  

3.街巷长制度。以街巷为单元,按照“一街一长、一巷一长”要求,组织区相关单位作为“路长制单位”,包干中心城区的一条或一段道路;街道挂钩包干所辖区域内的街巷,针对基础设施、公共环境、秩序管理、公益广告、小餐饮店等重要内容开展日常巡查和文明劝导。各镇根据测评重点同步推进。

4.学习培训制度。围绕文明城市测评网上材料申报、实地考察、问卷调查等考核方式,组织各镇(街道)、各部门特别是基层乡镇、街道、社区、村等一线点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办法,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的文明城市创建专题学习培训,传达上级精神,解读测评标准,剖析成功案例,交流特色做法,借鉴先进经验,推广平台应用,不断提升文明城市创建队伍的能力水平。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依据自身实际开展好延伸培训。

(二)清晰明确的责任落实机制

5.责任分解制度。区建设文明城市指挥部依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结合中央、省、市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特别是文明城市创建的重点任务、群众普遍关心的城市文明问题,每年逐项分解落实到相关板块和责任部门。各镇(街道)、各责任部门按照定人员、定任务、定时限、定标准、定责任“五定”要求,将各项任务在地区、系统、单位内部进行进一步细化、分解、落实,确保文明城市建设任务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真正落到基层、落到实处。

6.集中攻坚制度。坚持标本兼治、监管并重、疏堵结合、全民参与的原则,重点针对文明创建中存在的“硬骨头”“易回潮”问题及区域,由区建设文明城市指挥部副总指挥牵头,责任部门为主,相关板块为辅,每年集中开展专项攻坚行动,跟踪压茬整改落实,不断解决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难点焦点问题,提升广大市民的幸福感满意度。

7.典型示范制度。按照全类型、全覆盖、高标准、高质量的标准,采取属地为主、条块联动,建设为主、建管并重,以点带面、引领整体的办法,集中打造一批文明城市实地样本示范点,形成具有可复制性、可操作性的经验做法,定期组织开展专项交流会、现场会、研讨会等,着力推动各镇(街道)、各部门学习借鉴、对标提升,不断提升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成效和水平。

8.结对共建制度。按照就近就便、供需畅通的原则,突出公益宣传、志愿服务、活动开展、队伍建设等重点内容,推进区级机关与重点社区结对共建、区镇(街道)城乡文明结对、文明单位(行业)挂钩共建社区、村以及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活动等,形成文明城市创建“多帮一”“一帮多”或“一帮一”的良好格局。

(三)务实高效的监督促进机制

9.督导督查制度。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针对城市建设和管理重点难点工作和区域,每年进行1-2次专项督办;党工委、管委会班子领导按照挂钩联系镇(街道)和分管工作,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深入基层督查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情况;区建设文明城市指挥部每季度召开一次文明城市建设督导会;区建设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根据需要召开专项推进会。

10.日常巡查制度。建立包括区建设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专业工作组、业务骨干、第三方、新闻媒体、群众代表等参与的全方位常态化巡查制度,不定期对各镇(街道)、各部门的工作推进情况开展检查,同时督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并将整改情况按比例折算,纳入文明城市季度测评成绩。

11.宣传引导制度。各新闻媒体把文明创建宣传工作纳入常年宣传的重点,大力宣传各镇(街道)、各部门文明城市建设的新动态、新举措、新典型、新经验和新成效,加强对市民普遍关注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的引导,加强对各地、各级履行文明城市建设工作职责情况的舆论监督,对各种不文明行为予以曝光。常态化发布精神文明建设公益广告,提高广大市民对文明城市创建的知晓率、支持率、参与率和满意度。

(四)公正严明的考核激励机制

12.考核融合制度。按照“指标就高、范围就宽、对象就准”的原则,整合文明城市测评、城镇长效综合管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等考核内容,进一步聚合资源力量,按照每季度“重复指标只测一次、扣分要素共同运用、测评结果各自形成、考核点评分头实施”的办法开展测评,减少重复考核、减轻基层负担,提升工作效率、增强工作合力。

13.专项考核制度。加大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在全区高质量考核中的分值权重,并纳入全区年度党建工作考核,分值以每季度文明城市测评结果和全国、全省年度测评反馈为依据核算,推动测评指标要求转化成为各镇(街道)、各部门日常工作内容。

14.达标发布制度。围绕文明城市测评各类实地考察点的达标情况,区建设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不定期在媒体或者其他渠道发布创建工作综合情况,褒扬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形成创建工作“你追我赶、争先进位”的良好格局。

15.问责追究制度。依据文明城市建设督查、文明城市季度测评结果和国测、省测反馈成绩,对于排名靠后、履职不力、整改不力、推诿扯皮、影响大局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常州市建设文明城市工作问责办法》进行问责。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镇(街道)、各部门要根据区建设文明城市指挥部工作部署和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工作长效机制,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工作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确保各项制度、各项任务得到贯彻落实。

(二)依靠群众。以“让群众参与,使群众得益,受群众监督”为要求,注重追求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实效。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积极探索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文明城市创建的新途径、新办法。

(三)强化保障。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不断强化精神文明建设队伍力量。要加强资金保障,把文明典范城市创建经费列入预算,落实到位。


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2022年5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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