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您当前的位置: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 > 政务动态 > 专题专栏 > 信用专栏 > 内容
 
证照到期有提醒 主动服务有温度
发布日期:2023-05-15    来源:经开区  浏览次数:  字号:〖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农药经营许可证有效期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农药的,农药经营者应当在有效期届满90日前向发证机关申请延续。

当前,经开区大部分农药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即将届满,陆续进入延续换证期,为进一步推进我区农药经营许可证延续工作,近日,经开区农业农村工作局对到期需要续证的经营户开展“证照到期提醒”。一是印发《关于经开区农药经营许可证延续事项的告知书》,将办理流程、申请时间、办理部门、办理地址及需要提交材料进行告知。二是发放《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宣传手册,提醒农药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农药经营许可制度及时延续农药经营许可证严格落实农药台账记录制度守法依规经营。三是建议农药经营单位在提交申请前,自行对照农药经营许可实地核查细则,及时整改存在问题,再向属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申请延续。

“证照到期提醒”服务是提升政务服务精准度的小举措,变“被动办理”为“主动服务”,切实为群众带来了大便利。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精准、便利、贴心、优质的服务,助力营商环境再上新台阶。

 
 
主办单位:常州经开区管委会  详细地址:常州市东方东路168号   站点地图
联系电话:0519-89863000  行政审批服务热线:0519-68762100  邮政编码:213025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106  苏ICP备05003616号
微博 微信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106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