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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案例提示
发布日期:2023-09-04    来源:常州经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号:〖
 

作为大宗商品交易结算的计量器具,电子汽车衡,俗称地磅的准确可靠,直接关系到贸易双方的切身利益。使用未经计量检测的地磅,很容易发生贸易结算纠纷,影响企业诚信度与社会形象。

近日,常州经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12345群众举报线索,称遥观镇某公司存在使用“作弊秤”的情况,自己称重时得到的数值与实际不相符,希望有关部门现场核查情况。

接到线索后,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联系到消费者进一步了解具体情形,随后立即前往现场进行核查。经核查,该公司使用的计量器具地磅属于强制检定范围内,但该公司没有对该计量器具进行强制检定。常州经开区市场监管局当场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作移送立案处理。

当事人使用属于强制检定范围内,但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十一条之规定,使用实行强制检定的计量标准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主持考核该项计量标准的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申请周期检定。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责令其停止使用,可并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

常州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此提醒广大经营主体,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对贸易计量的规定;并且建立健全和落实各项计量管理制度,做好强检计量器具登记造册、备案和申请检定工作,落实强检计量器具法制管理要求。用于贸易结算的电子器具主动申请定期检定,不得使用未经检定、超过检定周期或者经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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