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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律师“入驻”检察院 保障嫌疑人合法权益
发布日期:2019-04-23

近日,常州市武进区法律援助中心驻经开区检察院值班律师工作站启动,每周由武进区司法局委派值班律师“入驻”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提供帮助,答疑解惑。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于2018年10月26日起实施,就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及值班律师职责作出了明确规定。为贯彻执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约见值班律师,检察官应当听取值班律师意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值班律师应当在场”等规定,经开区检察院积极推进该项工作,就值班律师问题与武进区司法局达成一致。

为保障值班律师顺利开展工作,经开区检察院在办案区安排了一间值班律师工作室,配置相关办公用品,并每周将适用认罪认罚程序人员名单和主要案情提前给律师。成立当天下午,值班律师即为2名认罪认罚犯罪嫌疑人在定罪、量刑及程序选择上提供了法律援助,并见证犯罪嫌疑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律师“入驻”检察院开展法律帮助,对于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有重要作用。这也标志着经开区检察院与武进区司法局在共同构筑新型检律关系、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发展道路上迈出了坚实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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