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改革创新步伐坚实
发布日期:2017-10-10  来源:《常州经开区》报

“前段时间,我们处理了一家企业的违建行为,一经发现,现场立即责成停工,仅用30分钟。”谈及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以来的变化,经开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姜祖胜深有感触。

7月初,执法队员在巡查中发现,这家企业正在施工的厂房没有按规定办理手续,属于“两违”建筑。后经执法队员的劝导,企业停止了厂房施工,并积极完善各项手续。“原本这样的违法建设行为,由于分属规划、建设和城管等部门,城管只能按照规定要求建设方停止建设,对拒不听从劝告的,进行依法制止。而现实情况是,如果执法对象不配合,‘两违’查处工作往往会陷入僵局,还容易激化矛盾。”姜祖胜介绍,今年不同了,建设部门的部分执法权划归城管,对“两违”的监管手段增多了,效率马上凸显。

变化源于改革。今年5月1日起,经开区正式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集中行使市容、城乡建设、城乡规划、城市绿化、环境保护、工商管理、公安交通、人民防空、物业管理等领域9大类共806项行政处罚权事项。在城市管理领域,过去多顶“大盖帽”管的事,现在由1顶“大盖帽”统管。

“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解决了过去权责交叉、多头执法、责任不清、推诿扯皮等痼疾。”姜祖胜告诉记者,如工地扬尘治理、渣土车管理、“两违”查处等,都由多个部门进行履责,但都有权责局限性。现在,责任变得清晰了,监管更有力了。

执法改革,也让队员们感受到了变化和压力。如今,经开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潞城中队中队长朱鹏军变得更加忙碌了,每天除了在一线巡逻检查,还要及时“充电”。“执法内容增加了663项,执法人员要集中行使806项行政处罚权。”他告诉记者,现在,他增加了不少新任务,只要有空就会学习新增加的行政处罚权如何行使。大队也在加力推进队员们业务知识的学习,一方面采取自学加定期集中学习的方式展开业务知识培训;另一方面,组织队员到原执法职能部门交流探讨业务,学习取经。

尚处于起步阶段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在借鉴其他地区经验的基础上摸索前进。“目前,我们已统一执法文书、执法流程、执法队伍管理和平台建设,进一步提高了执法能力。同时,制定了重大案件通案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等28部执法制度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姜祖胜告诉记者,尤其在队伍管理上,形成了“城乡一体、上下联动、统筹发展”的综合执法队伍管理新格局。

截至目前,经开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完成执行各类案件80余起,行政执法效率得到了有效提升。试点工作开展以来,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和不足。对此,姜祖胜说,机制体制创新不会停步,未来将继续认真梳理解决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不断完善城市综合执法体系,争取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方法,成为经开区深化改革的试点经验。

 

 

采访手记:

作为常州最年轻的开发区,经开区加力体制机制创新,这也是经开区在成立之初被赋予的一项重要使命。

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省金融改革创新试点……在一项项改革创新中,红利逐渐释放,为经开区的快速发展奠定了基础。

改革创新,正在激发出强劲的发展动能。不竭动力,正如涓涓细流,汇成江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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