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劳务派遣不合规 连带责任要被追 |
发布日期:2019-06-12 |
2019年6月3日,21名职工到经开区人社分局反映潞城某企业拖欠工资,职工情绪激动,还带着五六个幼儿,并扬言当天不解决就静坐在人社分局,分局劳动监察科工作人员一方面认真听取情况反映,另一方面耐心细致的做好政策解释和情绪安抚工作,同时第一时间赶到公司进行调查核实。经核实,21名职工系黑龙江和四川彝族打工人员,于2018年9月经武进经济开发区一家劳务派遣公司派遣至该公司从事操作工。近期拖欠了21名职工2019年4月至5月的工资,为此职工情绪激动,并进行罢工。 2019年6月4日,劳动监察工作人员依法询问了该劳务派遣公司负责人。经了解,该劳务派遣公司依法领取了营业执照,但未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后因该劳务派遣公司与用人单位在劳务费用结算等方面发生了争议,造成被派遣员工工资未能正常发放的情况。 鉴于上述事实,2019年6月5日,本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要求用人单位以未结的劳务款为限,先行支付被派遣员工部分工资。该用人单位负责人表示认可并答应积极筹款,监察科工作人员也多次进行催促,并做好职工情绪安抚工作。2019年6月10日下午,该用工单位将21名被派遣员工的剩余工资共计20.37万元当场发放完毕。21名职工拿到工资后十分高兴,并纷纷对劳动监察科工作人员表示感谢。 上述案例警示我们,用人单位在使用劳务派遣(劳务外包)单位时应审慎使用,必须审查劳务派遣资质和公司实际运行能力,提高风险意识,否则就会出现上述公司因使用不合规劳务派遣企业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后果,值得用人单位高度重视,及时吸取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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