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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业务协作交流 对接规范执法工作
发布日期:2019-07-30

根据《市政府关于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增加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决定》(常政发[2019]第41号)文件规定,从2019年7月1日起,常州经开区管委会新增十七项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其中劳动保障、社会保险等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也被列入新增范围,具体处罚工作由经开区综合执法大队实施,原实施机关在经开区范围内不再行使行政处罚权。为认真做好经开区劳动保障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2019年7月30日上午,区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及政策法规科相关负责人、经开区综合执法大队相关负责人及经开区人社分局相关业务负责人在经开区人社分局召开了具体业务对接协调会。

会上,首先由区劳动监察大队负责人就目前劳动保障行政处罚的案件处理程序、移送案件流程、办案时效、文书格式等方面作了认真解读,经开区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边认真听取解读边提出了问题。其次两部门就下一步案件移交过程中的相关材料及文书进行了充分认证并达成了一致意见。最后两家部门负责人共同表示,下一步要迅速建立工作机制,加强协作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劳动保障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为经开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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