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排查整治,守护房屋安全|横林镇召开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推进会议 |
发布日期:2022-06-06 来源:横林镇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市、区各级关于加强自建房安全专项排查整治的工作要求,最大程度消除横林镇自建房领域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6月2日上午,横林镇召开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推进会议,镇党委副书记吴志建参加会议。 会上,镇建设局局长赵琴英传达了《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江苏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文件要求,通报了自2020年以来横林镇已开展的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开展情况,并就目前横林镇开展的自建房特别是经营性自建房“回头看”和再排查工作做了说明。 在听取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后,镇党委副书记吴志建指出,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是一项政治工程、民生工程,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大局稳定。 吴志建强调 一、思想要高度重视。要深刻吸取湖南长沙“4·29”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的惨痛教训,切实担负起房屋安全管理首要责任,明确领导责任和专人负责,全面落实和加快推进全镇自建房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二、排查要全面细致。按照《江苏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任务要求,2022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全镇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2023年6月底前完成所有自建房排查摸底,通过排查全面查清横林镇各类自建房的底数,力争2023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行政村集体土地上有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整治,力争2024年12月底完成全镇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三、整治要分类闭环。对于排查出的一般性安全隐患房屋要立即采取加固等措施进行处置。对于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房屋,必须书面告知停用,纳入整治闭环工作中,在全面消危前不得再行使用。 四、推进要高效有序。要按照任务时序制定周详工作计划,把握好时间节点,明确排查重点,推进高效排查和有序整治,确保专项整治任务达效。 五、管理要依法严控。要严格管理新建自建房报批,严格控制经营性自建房新增和变更,严格执行“拆旧建新”要求,督促装饰、装修单位和个人做好属地报备工作,依法严厉清查和打击各类违法违规建造施工行为。 |
主办单位:常州经开区管委会
地址:常州市东方东路168号
电话:0519-89863000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