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房腾退是保障房住户因收入、财产、人口、住房等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再符合保障房条件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腾退。该项工作是住房保障资源得以公平善用的基本保证,也是住房保障工作的重点之一。面对保障房腾退过程中住户不配合等难点,建设局住房保障科在年后就进行深入调研,通过优化流程设置,化被动为主动,多措并举积极有效开展保障房腾退工作。
一是对不符合保障政策又暂时退出有困难的承租家庭实行搬迁期人性化退出管理。二是对仅因收入超标而住房困难的家庭,通过调高至市场租金水平实施住房保障退出。三是对单人承租家庭死亡无人办理的房源,通过社区、派出所、公证处等多部门实行公证退房。四是对不符保障条件且拒不腾退家庭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司法途径开展房屋腾退。五是对于服刑(或强制戒毒)家庭,主动联系,告知政策,协同家属联合退房。
至目前共腾退保障房11户,有1户将通过司法途径进行强制退房。下一步,建设局住房保障科将在现有腾退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机制,加大腾退力度,对违规对象实行全部清退,营造依法享受住房保障服务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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