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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有资金投资工程监督管理无盲区
发布日期:2023-01-12  来源:潞城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加强对潞城街道、轨道办公有资金投资工程项目监督管理,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廉政建设工作,常州市武进区潞城街道公有资金投资项目综合管理领导小组根据相关法规,对《公有资金投资工程项目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常潞街办[2022]37号)进行修订,本办法自2022年12月30日起实行。

为帮助各实施部门理解使用本办法,加强工程监管的质量与效率。2023年1月11日,潞城街道召开了本办法的文件解读会。会议由街道副主任沈齐乐主持,建设服务中心负责人、各部门和社区负责人及联络员参加,并邀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答疑。

会议分为两个议程,第一部分是解读《公有资金投资工程项目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街道副主任沈齐乐按文件适用范围、项目前期准备及交易标准规范、实施阶段、收尾阶段四个部分进行解读。同时将一些操作重点、注意事项、相关规范进行了补充说明。

第二部分是各单位进行交流、讨论及解答。各部门和社区对文件不理解的部分、工作中遇到的相关问题积极提问交流,一些社区代表将实际项目带来得到了现场答疑、解决。

街道副主任沈齐乐主任表示,随着本办法的深入实施,将进一步规范公有资金投资行为,切实完善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预计每年至少开展2次培训会,常州市武进区潞城街道公有资金投资项目综合管理领导小组随时为大家解疑答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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