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城街道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
发布日期:2017-12-21 |
今年12月4日是第四个国家宪法日,也是党的十九大召开后的第一个国家宪法日。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动全社会树立宪法意识,潞城街道司法所积极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系列法制宣传活动。12月1日上午,在潞城市民广场设立宣传咨询台、摆放宣传展板、散发纪念品、宣传册、解答群众咨询等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我国宪法的发展史、宪法是我国根本大法,拥有最高法律效力、公民的基本权利等。 此次活动提高了我街道广大群众的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使“12•4”宪法日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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