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全方位多举措宣传贯彻禁放烟花爆竹通知 |
发布日期:2019-01-22 |
为全方位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宣传活动,引导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办事群众自觉遵守《通告》要求,提升经开区城市生态文明水平,按照《经开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在2019年1月15日至2月19日全方位多举措在办事大厅宣传贯彻禁放烟花爆竹通知。 (一)张贴禁放宣传公告 在政务服务中心大厅门口显眼位置,张贴《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区烟花爆竹禁放管理的通告》,向来服务大厅办事群众及企业主宣传“禁放”工作。 (二)“电子屏”高频率播放 将禁放烟花爆竹宣传海报8幅、宣传标语8条在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内3个电子显示屏轮流高频率刊播。同时利用政务服务中心大门上方LED屏播放“2月1日起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标语。 (三)服务窗口同步宣传 利用服务中心窗口直接面向群众、服务对象多、主体全的优势,宣传“禁放”工作。印制5400份告知书,区分工程建设单位、工商业主、市民个人等不同主体发放。市场准入科10个窗口及三镇市监分局登记窗口,向工商业主发放《工商业主禁放告知书》;投资建设科10个窗口,向工程建设单位发放《工程建设期间禁放告知书》;综合审批科6个窗口区分办事主体分别发放《工商业主禁放告知书》、《致市民朋友的一封信》;入驻服务大厅的的不动产、资金监管、国土测绘窗口发放《致市民朋友的一封信》;入驻服务大厅的交警、消防窗口发放《工商业主禁放告知书》、《工程建设期间禁放告知书》、《工商业主禁放告知书》。 (四)严格烟花爆竹经营审批把关 做好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颁发工作。严格按照许可条件和零售网点分布规划开展许可工作,对三街道范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申请不予许可。对不属于禁放规划区域,但与街道交叉区域的许可申请,及时会同乡镇做好疏导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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