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节前学习 开展“禁放”教育 |
发布日期:2019-01-24 |
春节将至,为确保社区服刑人员过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1月22日下午,丁堰司法所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开展集中学习,针对节前进行警示教育。 教育活动中,司法所所长陈建东首先对2018年我区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案件的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对丁堰街道的刘某因参与赌博活动,于2019年1月9日被刑释拘留一事也进行的通报。要求各位通过这些案例警以为戒,加强自我约束,不触犯法律底线,杜绝再犯罪。随后陈建东宣读了司法局《关于切实最好春节和全国全省两会期间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全体社区服刑人员:一是春节长假期间要严格遵守管理制度,服从司法所的日常管理,做好个人管理;二是要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不经批准不得私自离开居住地;三是要遵守电话汇报制度和“双八教育”管理规定。最后陈建东强调了《关于加强市区烟花爆竹禁放管理的通告》,2月1日起,严禁在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一旦发现有社区服刑人员违规燃放、储存或者买卖行为,司法所将给予警告。也希望社区服刑人员能配合好烟花爆竹禁放宣传工作,及时规劝阻止违规燃放行为,提高身边人的禁放意识,为打造平安社区尽一份力。 会后,陈建东与社区服刑人员逐一谈话,了解其思想状况,掌握其节日期间活动去向,提醒其春节期间遵纪守法、珍惜自由,严禁出现酒驾、赌博、擅自外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等违纪违法行为。同时提醒社区服刑人员要加强节日期间安全防范意识,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以平和的心态为人处世,过一个安全、愉快的春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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