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严格落实购买退热、止咳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制度 |
发布日期:2020-02-10 来源: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
为严格落实常州经开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针对当前疫情防控的新形势新要求,发挥零售药店网络覆盖优势和早期监测作用,按照省《关于实行疫情防控期间零售药店对购买退热、止咳药品人员进行实名信息登记报告制度的通知》(苏防控防指〔2020〕7号)精神,自2月4日起,常州经开区建立疫情防控期间零售药店购买退热、止咳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制度 。 一是预先宣传,协同防控。利用药械监管QQ群,及时动员发动辖区零售药店(包括连锁门店)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排摸和宣传工作,向购药人员做好政策宣传解释,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对购药人员必须进行体温测量,并做好信息登记,填写信息登记表按时间节点上报,并做好自身场所消毒、口罩佩戴等防护工作。 二是加强领导,统一管理。常州经开区药械管理人员建立微信群,统一管理。除统计每日购药信息登记情况以外,及时传达上级各项新指示,对于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并提出相应整改措施,互相交流促进。 三是巡查督查,重点防控。利用日常巡查督查时机加强对药店台账及信息登记的检查,重点巡查人流量较多及上报数量较少或者未上报的药店,督促其严格执行信息登记报告制度,并切实做好工作人员的自身防护和营业场所的消毒防疫等工作。 截至2月11日,经开区统计购买退热、止咳药品人员1601人次。下步常州经开区将严格按照省、市、区三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监管主体责任,科学筹划,加强巡查督查,按照工作时间节点完成各项防控工作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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