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区首宗受疫情影响申请延期支付出让金获批通过 |
发布日期:2020-03-18 来源: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
为应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我市于2020年1月26日12时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于2月24日24时疫情防控响应级别由一级响应调整为二级响应。 2月初,省厅发文原则同意适当调整土地出让和供后监管时间限制。2月底,常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保障房地产业稳定发展的意见》(常政办发【2020】8号)规定:我市实施疫情防控以及相应措施期间无法现场交付土地和按期缴纳出让金的,土地使用权人可申请延迟交地和延期缴纳出让金,延期天数为我市疫情防控一级响应期的天数再加5个工作日。 1月,经开区挂牌成交4宗地块。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已有1宗地块竞得人提出申请延期支付。按照市政府文件精神,分局科室第一时间办理向市政府呈报,按照原合同约定支付时限延后相应天数,已获得审批通过,在市区范围内属于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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