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市场监管局对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单位开展行政约谈 |
发布日期:2020-06-16 |
为进一步增强经开区的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单位的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意识,规范液化石油气瓶充装行为,6月12日下午,经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召集辖区内三家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单位进行行政约谈。 会上,特设科工作人员介绍了今年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中液化石油气瓶规范充装的重要性,指出目前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重点强调了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工作的监管要求。要求充装单位严格按规范要求充装,履行承诺,务必做到:凡是安全管理员、作业人员务必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充装前后检查制度,做好记录;及时上传充装信息,严禁扫口袋码充装,充装过期瓶、无码瓶、报废瓶,充装称不连锁等行为;督促气瓶检验机构严格按照检验规范标准开展检验工作,及时出具检验报告,及时更新检验系统中的气瓶信息。如有违反,一经发现直接停产整顿,移交综合执法局处理;情节严重的,建议吊销充装许可。 副局长陆建青对充装单位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要充分认识这次行政约谈会的重要意义,提高安全认识,强化安全红线意识;二是要全面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完善安全制度,提高员工安全责任意识,做到警钟长鸣。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规范生产经营,依法依规使用特种设备,务必做到“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三是适时开展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演练,不要流于形式,应付检查,要结合单位实际开展并做好记录。立即完成整改,监管部门将开展“回头看”。 三家充装单位均当场签订了《经开区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单位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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