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讨集体土地转用流程,有序推进集体土地报批 |
发布日期:2020-09-04 |
按照新《土地管理法》,可以依法实施征收的只有符合公共利益需要的六大类,而一些产业类项目不在这六大类范围内。为了保障产业项目用地需求,参照土地征收流程,结合经开区实际情况,在征求乡镇(街道)、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分局拟定了《常州经开区集体土地转用过渡期流程(征求意见稿)》。为了确保过渡期流程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9月3日分局组织区社保局、财政局、各乡镇(街道)等部门开展了集体土地转用流程研讨会。会上,保护与修复科徐洋详细介绍了集体土地转用过渡期流程的具体操作事项,包括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村民决议、协议的签订等。针对过渡期流程,各部门、板块都提出了各自的疑问,中心所所长何贤挺一一答疑,对转用地块范围的确认、社保费用的结算等都作了详实的解释。会议结束后,保护与修复科按照会上讨论的结果,修改完善了征求意见稿相关内容,并按照过渡期流程有序推进横林靓时等地块的转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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