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经开区获批常州市首个“只转不征”批次 |
发布日期:2020-09-28 |
新《土地管理法》自今年1月1日起施行,对土地征收的“公益性”范围作出了严格的限定,同时给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提供了法律依据。 靓时新材料是经开区的区级重点项目,类型为工业项目,项目用地不符合现行的土地征收政策,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开区分局相关业务人员多次上门为企业解读最新的用地政策,消除了企业的后顾之忧,使之同意通过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 由于常州市级层面暂未出台“只转不征”的相关操作办法,为了尽快帮助企业解决用地问题,分局相关业务人员在切实保障老百姓权益的原则下,大胆创新,在征求各部门、各乡镇和街道的意见,同时会同市局相关处室多次讨论后,形成了一套合法合规、具有可操作性的办法,并拟定了《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集体土地转用过渡期流程(暂行稿)》。 作为常州市第一个“只转不征”的批次,经开区分局也是摸着石头过河,处处都再三考虑,争取不留一点瑕疵。最终,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分局仅用了10个工作日就完成了报件材料编制、区级审核和市级审批,并取得了常州市首个“只转不征”批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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