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排污单位 记得及时提交2022年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 |
发布日期:2023-01-03 来源:生态环境分局 |
2023年已到,2022年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如何?排污许可证2022年年度执行报告准备好了吗?为便于您填报,送上排污许可证2022年年度执行报告指南,请您查收! 一、提交对象 2022年持证时间超过3个月的排污单位(首次发证时间在2022年10月1日前)。 二、提交时间 一般为1月底或者1月15日前(具体以您所持有的排污许可证副本载明的时间为准)。 三、提交方式 ①登录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 http://permit.mee.gov.cn/
②依次点击“执行报告”“年报”按钮,年份选择“2022”,完成2022年年度执行报告填报和提交工作。
四、提交内容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内容、频次和时间要求,向排污许可证审批部门提交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如实报告污染物排放行为、排放浓度、排放量等。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内发生停产的,排污单位应当在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中如实报告污染物排放变化情况并说明原因。 五、法律责任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七规定,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提交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每次5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六、温馨提醒 2023年春节时间为1月22日,请各排污单位适度超前开展填报工作;遇到系统繁忙时,尝试在非工作时间错峰填作,以免错过规定时间;若不能一次提交成功,请耐心多操作几次,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如果你想详细了解填报步骤,请点击:https://mp.weixin.qq.com/s/i24Z7QB1FK-HjOro1I9vvg链接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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