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蛮放生不可取,别让“放生”成“杀生” |
发布日期:2023-02-03 来源:农业农村工作局 |
2月3日,农业农村工作局组织旁听法院庭审《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该案件也是全国首起非法投放公益诉讼案。 该案件为徐某为祈福放生鲇鱼,结果出现大量死亡。经鉴定,这些鲇鱼为革胡子鲇,系外来物种,具有较强的入侵能力,严重危害长荡湖水生态系统安全。 万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养以成,徐某的盲目放生,破坏了生物多样性,造成水生态环境污染,谨以徐某为例,一场祈福放生,不仅要支付购买鲇鱼和应急处置费,还要面临生态损失费用的赔偿,盲目放生,有可能将善事、好事,变成恶事、坏事,让放生变成“杀生”。 通过非法投放的公益诉讼的公开审理,进一步增强公众对生物多样性的风险意识,提高公民对外来物种对环境可能产生破坏的认识,推动以科学知识为指导,遵守法律法规,合理放生,慈悲护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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