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劳动监察部门开展特殊工时企业检查 |
发布日期:2023-05-04 来源:社会保障局 |
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行为,4月27日,经开区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部门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对执行特殊工时制度的企业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五条规定: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此次检查抽查了常州宏昌电子有限公司、江苏横山南方水泥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聚焦用人单位是否遵守特殊工时制度、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情况以及劳动者年休假制度执行等问题,重点对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岗位进行了现场检查,审查了实行特殊工时制岗位的考勤、实际工时和休息情况等,并现场询问劳动者是否了解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提高了企业对特殊工时制度的重视,规范了企业运营,增强了劳动者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下一步,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部门将开展不定期检查活动,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
主办单位:常州经开区管委会
地址:常州市东方东路168号
电话:0519-89863000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