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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办法》视频培训
发布日期:2024-05-07  来源: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4月30日,省厅组织召开《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办法》视频培训会议,分局设立分会场。

2014年,原国土资源部第60号令公布《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2020年,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第二批废止和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自然资源部对《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进行了“打包”修改,颁布《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办法》。这对规范自然资源行政处罚权的行使,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法治建设的全面深入推进以及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实践的不断发展,特别是《行政处罚法》修订实施后,原《办法》已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亟须进行全面修改。

结合自然资源执法实践需要,新《办法》做了较为全面的修改,五大亮点值得关注:一是适应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求,完善适用范围。二是根据行政管理实践发展,完善处罚种类。三是针对自然资源违法案件特殊性,完善管辖规定。四是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完善违法所得计算规定。五是规范重大违法案件查处监督,完善挂牌督办制度。

新修订的《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办法》将于2024年5月1日起施行。这意味着自然资源行政处罚有了“新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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