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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机房温度超过40℃?——依法查处违规使用电梯
发布日期:2024-09-05

近期,横林分局接到一起有关电梯违规使用的举报,称横林某居民小区电梯存在井道底坑积水、电梯机房空调损坏的情况。涉及近两千户居民安全乘梯,分局迅速出动,并第一时间联系该小区电梯维保单位维保人员,共同赶赴现场进行核查处置。

正值高温酷暑,分局对举报所称机房空调损坏的楼层进行核查,经测温,机房室内温度高达41.8℃,为避免因长时间高温导致机房中枢系统突然停运,分局督促小区物业联系空调维修人员进行抢修。另外,分局在维保人员的陪同下对小区17台电梯的井道底坑情况进行了查看,发现所有底坑均有不同程度的积水。分局要求物业与维保单位共同协作,迅速清理所有电梯底坑积水,并排查电梯底部零部件是否因积水导致损坏。目前,有关隐患均已消除。

期间,分局调查了解到,电梯维保单位于7月初便在电梯微信沟通交流群中向物业提出电梯机房空调损坏、井道底坑积水的情况,直至举报之日,物业未及时妥善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有关规定,电梯产权属全体业主共有的,可以委托物业服务单位管理电梯,受托物业单位履行使用单位的义务并承担相应责任。针对物业单位在发现电梯出现异常情况未对其进行隐患消除仍旧带病使用的行为。分局依法形成案源线索移交综合执法局进一步处理。

近期,分局将组织开展系统性小区电梯隐患排查,加强对使用方物业管理单位和维保单位的监督管理全力保障横林地区居民的使用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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