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机房温度超过40℃?——依法查处违规使用电梯 |
发布日期:2024-09-05 |
近期,横林分局接到一起有关电梯违规使用的举报,称横林某居民小区电梯存在井道底坑积水、电梯机房空调损坏的情况。涉及近两千户居民安全乘梯,分局迅速出动,并第一时间联系该小区电梯维保单位维保人员,共同赶赴现场进行核查处置。 正值高温酷暑,分局对举报所称机房空调损坏的楼层进行核查,经测温,机房室内温度高达41.8℃,为避免因长时间高温导致机房中枢系统突然停运,分局督促小区物业联系空调维修人员进行抢修。另外,分局在维保人员的陪同下对小区17台电梯的井道底坑情况进行了查看,发现所有底坑均有不同程度的积水。分局要求物业与维保单位共同协作,迅速清理所有电梯底坑积水,并排查电梯底部零部件是否因积水导致损坏。目前,有关隐患均已消除。 期间,分局调查了解到,电梯维保单位于7月初便在电梯微信沟通交流群中向物业提出电梯机房空调损坏、井道底坑积水的情况,直至举报之日,物业未及时妥善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有关规定,电梯产权属全体业主共有的,可以委托物业服务单位管理电梯,受托物业单位履行使用单位的义务并承担相应责任。针对物业单位在发现电梯出现异常情况未对其进行隐患消除仍旧“带病”使用的行为。分局依法形成案源线索移交综合执法局作进一步处理。 近期,分局将组织开展系统性小区电梯隐患排查,加强对使用方物业管理单位和维保单位的监督管理,全力保障横林地区居民的使用需求。
|
主办单位:常州经开区管委会
地址:常州市东方东路168号
电话:0519-89863000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