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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分局推进《常州经开区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试行)》编制
发布日期:2024-09-25  来源: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各项要求和工作部署,全力提升经开区乡村空间治理水平。经开区分局委托常州市规划设计院编制了《常州经开区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试行)》。2024年9月24日上午,在经开区分局401会议室,市局分管副局长孙春生听取了编制单位汇报初步成果,分局领导班子成员、各相关科室参加会议。

会上,规划编制单位将《通则》成果与市局9月参考版进行对比,在参照市局《通则》的同时,优化相关表述,根据经开区实际情况进行适应性调整。经开区《通则》优化内容有增补弹性管控范畴、增补兜底条款、将兼容的适用范围改为现状与规划均适用等。

下一步,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开区分局将对《通则》成果进行完善,保障后续村庄规划未覆盖区域建设项目的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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