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河长制,巡河不停歇 |
发布日期:2018-02-27 来源: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
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部署和要求,以及落实《贯彻“263”专项行动要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经开区总河长、管委会主任周永强带领三山港各分段长进行巡河,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马建立、农村工作局局长张浩、环保分局局长周建江共同参与此次巡河。
巡视后,经开区总河长周永强主任提出四点要求:1、强化水质分析与突变预警。密切关注断面水质变化,定时提供实时数据,及时对水质突变情况进行预警。2、强化重点企业管控。对涉磷、涉氮重点行业及重点企业实施严厉管控,必要时实施全面停产。3、强化支流河道管控。禁止上游支浜私自排涝、换水,尤其是清淤工段。强化水质监测,防止翻水、换水对三山港水质造成破坏性冲击。正常情况下换水,须提前2天上报河长办。4、强化污水管网运行管控。强化污水处理厂运行调度,建立联动预警机制,全力压降管网污水存量,防止污水溢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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