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用人单位: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2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的通知》(武人社发[2012]12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现将2012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时间
2012年12月12日至2012年12月27日
2、
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的对象
全镇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外地驻常办事机构;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用人单位)。
3、
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的内容
㈠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㈡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㈣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㈤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㈥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情况;
㈦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㈧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规定的行为;
㈨用人单位建立职工名册的情况;
㈩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况。
4、
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时间、地点
2012年12月12日至2012年12月27日为集中书面审查期,各用人单位按照人社部门规定携带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进行书面审查,《书面审查报告书》由本单位工会组织签署意见,未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由所在地(街道、镇、社区、村)工会组织或行业工会组织签署意见。具体安排时间为:
⑴卫星村
12月12日上午8:30
在卫星村委
⑵双蓉村
12月13日上午8:30
在双蓉村委
⑶崔桥村
12月14日上午8:30
在崔桥村委
⑷庆丰村
12月17日上午8:30
在庆丰村委
⑸崔北村
12月18日上午8:30
在崔北村委
⑹余巷村、狄坂村、顺庄村
12月19日上午8:30
在狄坂村委
⑺横林社区、青司塘村
12月20日上午8:30在青司塘村委
⑻红联村、牛塘社区
12月21日上午8:30
在红联村委
⑼江村
12月24日上午8:30在江村村委
⑽南方村、林南村
12月25日上午8:30在林南村委
⑾新东方村
12月26日上午8:30在新东方村委
⑿镇西村
12月27日上午8:30在镇西村委
镇办条线企业到横林劳动所二楼保险室参加2012年度书面审查,时间为12月12日—12月27日。
5、
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应携带提供的资料
1、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招用人员办理用工登记材料;
3、职工名册;
4、依法制定的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
5、职工工资发放表(2012年10—11月份);
6、《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及参加社会保险增减变化汇总表(2012年11月份);
7、劳动合同书或鉴证花名册、劳动合同备案资料;
8、企业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
9、劳动保障书面审查记录手册。
6、
法律责任
在规定时间内,对不按要求报送书面材料、拒不参加书面审查的用人单位,依照国务院令第423号《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规定予以处理,报武进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责令改正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常州市武进区横林镇人民政府
二O一二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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