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健全村(社区)综治办组织,提升村(社区)综治办规范化建设水平,达到上级建设标准和要求,完成上级规定的村(社区)综治办建设任务,根据今年全区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武综委【2013】3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镇村综治组织建设的通知》要求,现就我镇进一步做好村(社区)综治办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2年镇根据区统一部署,专门对全镇村(社区)综治办规范化建设作出了相应的部署和要求。又以横政发【2012】36号文件转发了武综治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社区)综治办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建设标准和工作要求。2012年绝大部分村(社区)进行了示范型村(社区)综治办建设,但在当年镇组织的检查中也发现了不少问题,当场要求存在问题的村(社区)进行及时整改。
二、为了解掌握各村(社区)综治办规范化建设目前情况,镇综治科对各村(社区)综治办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全面调查。请各村(社区)认真填写好村(社区)综治办规范化建设情况调查表,经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在2013年10月底前上报至镇综治科。
三、推进村(社区)综治办规范化建设是综治工作中的一项重点工作,各村(社区)要在去年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村(社区)综治办规范化建设工作,按照横政发【2012】36号文件规定,抓好村(社区)综治办规范化建设,提高村(社区)示范型综治办的数量和档次,使其达到上级规范化建设村(社区)综治办的标准和要求。
四、重点要进行综治办、调解室和警务室三个办公室的建设,示范型综治办三个办公室都要相对独立,包括办公室独立和制度牌、科室牌独立。要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在不影响上级检查达标的前提下,可以采用多种方式进行村(社区)综治办规范化建设。如果办公室紧张,有较大的办公室,可以中间用隔断分开,作为两个办公室之用。安装制度牌,可以采用拆卸方便的道轨式样。村(社区)如需要机构牌和制度牌、科室牌等与镇综治科联系。
五、村(社区)综治办建设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已经建成示范型村(社区)综治办的村(社区)要逐步完善,还没有进行示范型村(社区)综治办建设的村(社区)要及早进行。
附件:村(社区)综治办规范化建设情况调查表
常州市武进区横林镇人民政府
二O一三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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