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生猪肉品卫生安全工作,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及相关违法行为,根据武进区屠宰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打击私屠滥宰强化肉品质量安全的通知》(武屠管办[2014]1号)文件精神,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坚持整体推进、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务求实效的原则,积极构建打击私屠滥宰长效监管机制,到2014年10月底,努力实现全镇市场上销售的猪肉全部来自定点屠宰企业,彻底解决私屠滥宰问题,促使生猪屠宰及肉品市场秩序得到根本好转。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领域:一是横林屠宰场;二是各类经营生猪肉品的批发市场、消费品综合市场、超市等;三是肉制品加工厂、肉类加工小作坊、学校食堂、餐馆饭店、医院等餐饮服务单位。 (二)重点内容: 1、严格生猪屠宰检疫检验 规范屠宰检疫行为,严格实行全流程同步检疫,坚决杜绝只收费不检疫以及检疫证明填写不规范等现象,严厉打击出场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肉品的行为;督促定点屠宰企业严格执行肉品品质检验制度,规范检验程序和检验证章使用,严禁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品出场。(责任部门:兽医站、食品站) 2、整治违法违规屠宰生猪行为 (1)排查情况:彻底摸清本区域生猪私宰详细情况,登记入册,将私宰人员列入监管范围;(责任部门:各村(社区)、食品站) (2)及时、快速打击行动:对私屠滥宰专业村(户)或私屠滥宰窝点,一律予以取缔;对从事私屠滥宰活动,或者为私屠滥宰提供场所或储存的主体,依法给予严厉处罚;对给生猪或生猪产品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屠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生猪等违法行为,严肃依法查办;(责任部门:横林工商分局、横林派出所、城管中队) (3)强化对定点屠宰场的日常监管,督促其严格执行畜禽入场检查验收、屠宰操作规程、肉品品质检验、无害化处理等制度,强化台账管理,完善内部可追溯系统,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确保出场肉品质量安全;(责任部门:农林站、兽医站) (4)监督做好病死生猪的无害化处理。屠宰场一旦发现病害生猪,要100%进行无害化处理,严厉打击屠宰病死生猪的非法行为。(责任部门:农林站、兽医站、食品站) 3、整治经营私屠滥宰肉品行为 加强对肉品销售市场的监管。推进落实市场管理者和场内经营者责任,严把生猪肉品市场准入关;检查并督促经营主体建立健全生猪肉品进货索证索票、进货台账制度;依法查处流通环节无照经营猪肉,销售病死猪肉、注水猪肉等违法行为。(责任部门:横林工商分局、市管会)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私屠滥宰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工作的有效推进,镇成立领导小组。镇长任组长,分管镇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有:服务业科、工商分局、城管中队、派出所、卫生科、农林站、兽医站、市管会、各村(社区)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服务业科,孙建忠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牵头组织全镇私屠滥宰专项整治工作。联系人:张红,联系电话:88727061,邮箱:490197043@qq.com。 常州市武进区横林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