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信息名称:关于开展全镇酒类流通市场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33752/2012-00049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 体裁分类:通知 组配分类:其他 横林镇:业务工作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横政发〔2012〕63号 发布机构:横林镇
产生日期:2012-08-17 发布日期:2014-06-09
内容概述:关于开展全镇酒类流通市场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全镇酒类流通市场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
横政发〔2012〕63号
 

 

 

村(社区)、相关部门、酒类经营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酒类质量安全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侵权酒类产品违法犯罪行为,规范酒类流通市场秩序,维护广大消费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江苏省商务厅《关于开展酒类流通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苏商运传[2012]163号)及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酒类流通市场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武政办发[2012]93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下发本通知。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坚持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依法整治与制度建设相结合、加强监管与改善服务相结合,进一步推动实施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建立健全酒类流通管理机制,确保专项整治有序进行,全面提升我镇酒类流通管理工作水平。

二、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工作,规范酒类流通秩序,促进市场有序发展,维护广大消费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完善酒类监管机制,实行经营者备案登记和溯源制度,有效遏制无证无照经营、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等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规范酒类生产、经营行为,使酒类流通秩序明显好转。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商品。以白酒、葡萄酒为检查重点。特别是要以市场占有率高和深受消费者青睐的品牌酒为检查重点。

(二)重点区域。一是以各大商场、超市、酒类专营店、宾馆、酒店、批发市场为重点;二是以镇村结合部的销售网点及库房为重点;三是以区交界地带等群众投诉举报较多、以往整治还留有死角或隐患的地区为重点。

(三)重点行为。一是加大对酒类经营者落实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制度、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二是加强与有关部门协作配合,争取实现对进口酒类产品全过程随附单溯源管理。三是依法查处取缔无证照经营酒类商品的行为,特别是对散装白酒要查明进货渠道及是否符合质量标准。

四、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201281—815日)安排部署阶段。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确定整治工作重点,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责任,制定酒类流通领域专项整治方案。

(二)第二阶段(20128161031)检查整治阶段。根据《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在831日前完成酒类经营单位的自查,91日起对区内酒类经营者逐一进行检查,与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行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进行整改,达到专项整治的目的。

(三)第三阶段(2012111—1115)总结阶段。通过整治,我镇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包括酒类流通市场基本情况、执法检查和专项行动基本情况、案件查处情况、主要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典型案例、工作意见和建议等),报区商务局。

五、组织机构

为加强酒类流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工作的有效推进,镇人民政府成立酒类流通领域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组成如下:

 长:沈筱飞

副组长:朱国清

 员:吴志建  张网根  王  严力 孙建忠 

领导小组办公室镇服务业科,孙建忠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组织全镇酒类流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联系人:张红,联系电话:88727061邮箱490197043@qq.com

附件:12012年酒类流通领域专项整治检查

                           常州市武进区横林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十七

 

附件1

2012年酒类流通领域专项整治检查表

企业名称(盖章):

企业地址:                            企业性质:

企业法人代表:        联系人:        电话:

项目

自查情况

检查情况

企业是否领取工商企业执照

 

 

酒类生产企业相关手续是否合法

 

 

酒类经营企业是否进行备案

 

 

酒类流通业人员数(个)

 

 

是否建立酒类商品购销台账

 

 

酒类生产、批发企业是否领用《随附单》

 

 

酒类零售企业是否索取《随附单》

 

 

经营进口酒资料是否齐全(报关手续、《进口食品卫生证书》和《进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

 

 

酒类商品是否存在假冒伪劣或商标侵权现象

 

 

有无经营三无产品(无厂名、厂址和生产许可证)

 

 

有无销售自行配制酒类产品或散装白酒

 

 

酒类经营企业酒类商品销售量(升)

 

 

酒类经营企业酒类商品销售额(元)

 

 

酒类经营企业有《随附单》的酒类销售量(升)

 

 

注:本表中企业性质为生产企业、批发企业或零售企业;酒类零售企业包括零售、餐饮、酒吧等娱乐场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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