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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2014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33752/2014-00018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含住房) 体裁分类:通知 组配分类:其他 横林镇:业务工作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横政发〔2014〕29号 发布机构:横林镇
产生日期:2014-06-16 发布日期:2014-06-16
内容概述:关于印发2014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2014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横政发〔2014〕29号
 

崔北村、南方村、庆丰村顺庄村,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经镇政府同意,现将《2014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武进区横林镇人民政府

一四年六月二日

 

 

 

 

 

 

2014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为全面推进我镇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进一步改善横林镇农村环境面貌,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根据《武进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2013-2017)》精神,结合实际,特制订《2014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为目标,不断深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政策,将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作为提升全镇村庄环境整治工作水平、创新农村环保体制机制的主要抓手,着力解决危害农民群众身体健康、影响区域可持续发展的突出农村环境问题,切实改善农村环境质量。

2、      整治目标

     根据《武进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2013-2017)》,2014年全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计划完成南方村、顺庄村、崔北村和庆丰村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截污纳管项目等建设项目。     

三、整治步骤

(一)前期设计阶段(2014年3月1日-2014年5月31日)

各相关村完成分散式设施和管网项目的详细勘察、方案设计工作,编制年度实施方案。

(2)      开工准备阶段(2014年6月1日-2014年7月31日)

     各相关村完成编制施工方案、立项和审批手续,完成工程招标投标工作,做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同时,做好群众的发动宣传,完成项目用地地表附着物清理、补偿工作。

(三)实施整治阶段(2014年8月1日-2014年11月30日)

各项整治工程按施工方案进入实施阶段,全部工程保质保量按期完工。

(4)      考核验收阶段(2014年12月1-2014年12月30日)

     各项目实施单位按要求做好项目竣工台账和资料,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各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然后向上级部门申请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

开展全省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是中央资金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的延续。今年1月,武进区编制了《武进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2013-2017)》,明确了武进区开展为期5年的全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任务。2013、2014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已纳入武进区生态文明建设年度目标任务。各部门、各相关村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环境整治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把农村环境整治工作作为横林镇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措施之一来抓落实,强化组织领导,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整治工作如期完成。

(2)      强化组织领导

    横林镇成立了横林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镇长亲自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环保科、农技农机站、水利(水务)站、建管所、土管所、生态环境所、城管所等职能部门,各村(社区)工作成员,为开展全镇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提供组织保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于环保科,具体负责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牵头推工作

(3)      明确责任分工

责任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环保科牵头负责整治项目的面上协调、对接、推进落实;农技农机站负责指导和督促各村分散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工程的方案设计、建设质量监督及设施运行监管;水利(水务)站负责指导和督促各村开展管网项目的方案设计、建设和运营监管;生态环境所和城管所负责开展生活垃圾收集清运体系建设工作;建管所负责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设置围挡墙,施工现场道路进行地面硬化。镇财政所、监察审计科负责核算工程资金并及时拨付,指导项目的招投标、项目的工程审计和财务审计。

(4)      加强资金监管

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制定资金管理细则,通过预算制、公示制、县级财政报账制、跟踪审计制、决算审计制等财务制度将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化,规范报账程序,完善会计档案,杜绝截留、挤占、挪用或超资金支持范围使用专项资金的现象。工程建设要依法履行立项、可研、征地、招投标、集中采购、工程监理、验收等基本建设程序,各责任单位按相关规定开展项目招投标等工作。建立定期督查制度,每周组织现场督察,每月交流工作进度,指导镇村农村基层环保管理人员加强对工程建设的日常管理;全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整治村庄要充分利用村务公开,一事一议等制度,引导和组织好群众通过投工投劳等形式,参与项目建设和设施运行管理。

(5)      规范项目实施

各相关部门单位要落实规划要求,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坚持实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制和工程监理制,加强工程质量、进度的监督管理,确保如期按质完成所有项目。

 

                    常州市武进区横林镇人民政府

                         一四年六月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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