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各社区、有关单位:
根据全省集中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电视电话会议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本镇集中组织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大调解机制建设提升年”活动的部署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关注民生,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妥善处置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通过集中排查矛盾纠纷,全面掌握各类矛盾纠纷的状况和可能引发重大矛盾纠纷的基本因素,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集中化解一批矛盾纠纷,切实消除容易引发矛盾纠纷的源头性问题;建立大排查工作制度,形成大排查工作长效机制,着力提高对矛盾纠纷隐患和苗头的发现能力、对潜在矛盾纠纷的防范能力、对各类矛盾纠纷的化解能力,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纠纷不激化,矛盾不上交”,坚决防止发生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恶性民转刑案件、个人极端事件和规模性赴省进京集访事件,确保全镇社会大局持续稳定,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出良好环境。
三、工作重点
1、在工作类型上,重点排查因征地拆迁、企业搬迁、劳动社保、环境污染引发的矛盾纠纷,以及容易积累激化升级的单位内部、家庭成员、邻里之间的个体性矛盾纠纷。
2、在工作区域上,重点排查村(社区)、老小区、新建小区、拆迁安置小区、企业、学校周边等地区的矛盾纠纷。
3、在工作对象上,一方面要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对象、闲散青少年、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等重点群体的排查,另一方面要注重排摸有严重性格缺陷和心理障碍、可能报复社会的人员。
四、方法步骤
集中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从9月中旬开始至12月底结束,分组织动员、全面排查、化解矛盾完善机制三个阶段进行:
1、组织动员阶段(9月底以前)
镇成立由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的排查活动领导小组,并组织力量开展日常工作。各村、各社区和有关单位要把活动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人员,明确时序进度,确保各项措施按时落到实处。
2、全面排查阶段(9月下旬——10月底)
各村、各社区和有关单位要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对各类社会矛盾纠纷进行全面排查,确保不留盲点和死角,切实做到排查工作全面有效覆盖。通过大排查,摸清社会矛盾问题底数,找出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
3、化解矛盾、完善机制阶段(11月——年底)
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认真进行统计、梳理和分析,按照纠纷性质、对社会稳定的影响程度、激化的可能性,分门别类地逐一登记、建档,逐件明确责任单位,明确专人负责。对一般的矛盾纠纷,及时就地解决;对积案纠纷、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组织力量集中化解;对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以及涉法、涉诉、缠访、缠诉等问题,在稳定事态的基础上,引导当事人通过合理合法的渠道加以解决,避免出现严重后果。对大排查中发现的重点人员,落实帮教措施,对其中可能危害社会的,要落实管控措施。继续开展“无矛盾纠纷激化、无民转刑案件、无群体性事件”的“三无”村(社区)创建活动,制定创建规划,落实推进措施,以此提高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工作责任。严格实行大排查工作责任制,各村、各社区党政主要领导同志是本地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要高度重视这次社会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亲自协调解决问题。镇将这次大排查活动的开展情况纳入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总体考核之中,加强检查考核。通过“大排查”建立因矛盾纠纷未及时发现、有效化解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刑事案件责任倒查追究制度,查明原因,严肃追究责任。
(二)切实强化督查指导。镇大排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加强对排查整治工作的督促、指导和检查,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
(三)认真落实情况报告制度。各村、各社区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认真登记造册,实行分类管理,确定专人负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的信息报送工作。重大矛盾纠纷信息要及时报告,实行快报和“零报告”制度。社会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开展情况实行逐级上报制度,按照横政发[2010]31号文件规定内容上报,村(社区)每3天上报镇政法综治服务中心(联系电话:88726827),第一次报送时间为2010年9月30日前,最后一次报送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31日。
(四)注重排查工作与预防调处的有机结合。一是将大排查工作与建立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机制结合起来,努力实现社会矛盾从事后调处向事前预防、由因时治标向源头治本的转变。二是将大排查工作与健全完善多元矛盾纠纷调解机制结合起来,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配合机制,“诉调对接”、“检调对接”、“公调对接”、“访调对接”等衔接机制,以及专业调处机制的健全完善,形成多种手段化解社会矛盾的整体合力。三是把大排查工作与完善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结合起来,推动政府和有关部门制定完善各类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细化处置流程,从情报信息、处置方式、处置力量、舆论引导等方面做好应对群体性事件的充分准备,进一步形成统一指挥、协调有序、职责明晰、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
常州市武进区横林镇人民政府
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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