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信息名称: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社区)综治办建设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33752/2011-00004
主题分类:科技、文化、人事、民政 体裁分类:通知 组配分类:其他 横林镇:业务工作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横政发〔2011〕16号 发布机构:横林镇
产生日期:2011-03-18 发布日期:2014-06-20
内容概述: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社区)综治办建设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社区)综治办建设的通知
横政发〔2011〕16号
 

各村、社区、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镇的村(社区)综治办建设,达到常州市村(社区)综治办规范化建设标准,夯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的根基,根据常综治委[2010]20号《关于印发常州市村(社区)综治办规范化建设标准的通知》的文件规定和要求,现就全镇进一步做好村(社区)综治办建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把村(社区)综治办建设作为综治工作的一项重点工作来完成

村(社区)综治办建设是常州市综治委对镇综治和平安建设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几乎是每次检查考核的必查项目,因此各村(社区)要认识到村(社区)综治办建设的重要和综治工作中的含金量。目前我镇的村(社区)综治办因村域调整,人员变动大情况,对照常州市综治委[2010]20号文件规定的村(社区)综治办规范化建设标准,原来上墙的制度等村(社区)综治办建设已不符合上级要求。为此,镇专门部署进一步做好加强村(社区)综治办建设工作,完善和规范全镇的村(社区)综治办。

二、组织机构

(一)村(社区)成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组长由村(社区)党总支(党支部)书记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村(社区)治保委主任、调委会主任和村(社区)民警、治安巡防分队长等组成。

(二)村(社区)设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简称“XXX村(社区)综治办”。

(三)村(社区)综治办主任由村(社区)主任担任,副主任由治保主任担任。

(四)村(社区)综治办主任负责全村(社区)的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日常工作,建立由村(社区)民警、2名以上综治社工、2名调解员、4名以上治安辅警组成的村(社区)综治工作队伍。

(五)村(社区)实行综治办、警务室、综治社工站、治保会、调委会、治安巡防分队一体化动作;村(社区)民警、综治社工、调解人员、治安辅警、治安志愿者等一体化管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治安防范、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社区矫正、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法制宣传教育、禁毒等各项业务一体化安排。

三、工作职责

(一)积极协助上级政法综治部门、大力开展本地区的综治和平安建设各项工作。

(二)组织开展治安防范工作,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

(三)深入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社会治安突出问题和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人员排查管控“三项排查”活动加强对各类社情、民情的信息收集和上报工作,积极预防“民转刑”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四)加强对出租户的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对流动人口的信息采集和服务管理工作。

(五)加强重点人口管理教育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工作。组织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宗教以及邪教活动,切实巩固教育转化成果。

(六)组织开展公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青少年的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努力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七)组织开展“平安村(社区)”、“平安家庭”、“无毒、无邪教、无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村(社区)”等系列创建活动。

(八)配合有关部门,加强村(社区)治安管理、消防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四、建设要求

(一)村(社区)综治办原则上建在村(社区)。在门口悬挂“综治办”牌子。

(二)村(社区)综治办应设有调解室、警务室、综治社工站三个办公室或功能区。

(三)村(社区)综治办应配有电脑、电话、传真机等办公设备。

(四)村(社区)综治办室内上应挂村(社区)综治办组织机构网络图和村(社区)综治办工作职责两块牌子,牌子由镇综治科制作后统一下发。

附:一、村(社区)综治办组织机构网络图

二、村(社区)综治办工作职责

                            

 

 

 

常州市武进区横林镇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三月十八

 

 

 

 

 

 

 

 

 

 

附件二:

村(社区)综治办工作职责

(一)积极协助上级政法综治部门、大力开展本地区的综治和平安建设各项工作。

(二)组织开展治安防范工作,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

(三)深入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社会治安突出问题和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人员排查管控“三项排查”活动,加强对各类社情、民情的信息收集和上报工作,积极预防“民转刑”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四)加强对出租户的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对流动人口的信息采集和服务管理工作。

(五)加强重点人口管理教育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工作。组织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宗教以及邪教活动,切实巩固教育转化成果。

(六)组织开展公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青少年的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努力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七)组织开展“平安村(社区)”、“平安家庭”、“无毒、无邪教、无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村(社区)”等系列创建活动。

(八)加强村(社区)治安管理、消防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主办单位:常州经开区管委会
详细地址:常州市东方东路168号    邮政编码:213025    站点地图
联系电话:0519-89863000   行政审批服务热线:0519-68762100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106  苏ICP备05003616号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微博 微信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106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