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学前教育办学行为,促进幼儿教育健康发展,确保广大学龄前儿童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常州市民办简易托幼机构办学基本条件标准》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无证托幼园(点)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方案制订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出发点,按照整治取缔一批、规范提升一批、规划建设一批的原则,根据分类处理、规范办园的要求,对全镇无证托幼园(点)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开展无证托幼园(点)进行专项整治,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从根本上取缔无证园所,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1. 取缔一批。对不符合学前教育布局规划,或经整改仍无法达到《常州市民办简易托幼机构办学基本条件标准》规定条件的,坚决予以取缔。
-
整改一批。对园舍符合建筑、消防等安全要求,但其他条件尚有差距的,责令其限期整改,待其达到《常州市民办简易托幼机构办学基本条件标准》规定条件后,报区教育局审批后颁发办园(点)许可证;
-
规范一批。对符合区学前教育布局规划,并达到《常州市民办简易托幼机构办学基本条件标准》规定条件的,报区教育局审批后颁发办园(点)许可证。
三、工作原则
1.坚持在镇规范整治无证托幼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镇村部门联动,合力推进的原则。
2.坚持疏堵结合,公办吸纳为主的原则。
3.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点的原则。
四、整治范围
辖区内的无证托幼点。
五、整治工作领导
为了确保这次清理整治取得实效,镇政府成立无证办托幼园所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下设三个工作小组,具体执行领导小组工作决定,负责各村(社区)的具体整治工作;各村(社区)也应同时建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整治领导小组,真正形成镇村联动部门的工作机制。
(1)
、领导小组组成成员:
组 长:徐 海
副组长:顾向阳 张晓强
成 员:孟玉兰
王美姣
吴志建
潘建飞
潘建岳
潘小军
朱伟林
章
永 何泉海 沈仁良
王
红
潘国良 张
宏 严
力 潘宝玉
王雪松 束庆飞 沈建伟 谢忠明 黄定金
李建伟 谈兴国 王 超 施建国 陈卫东
钱孝明 陶卫刚 蔡东晓
顾建丰 沈林兴
张尧法
谈耀兴
杨
敏
陈曙阳
孙小华
金介刚 常六苟 夏琦波
(二)、工作小组组成成员:
第一小组:负责横林镇新东方村、南方村、镇西村、青司塘村、林南村、昌盛社区、下塘社区、横林社区无证照托幼园所整治工作。组长为王美姣,副组长为王红,成员有潘宝玉、王雪松、张宏、金介刚、杨敏。
第二小组:负责横林镇余巷村、狄坂村、顺庄村、江村村、红联村、牛塘社区无证照托幼园所整治工作。组长为吴志建,副组长为章永,成员有何泉海、朱伟林、潘国良、沈仁良、孙小华。
第三小组:负责横林镇卫星村、庆丰村、崔桥村、双蓉村、崔北村无证照托幼园所整治工作。组长为孟玉兰,副组长为吕明亚,成员有束庆飞、严力、常六苟、夏琦波、陈曙阳。
(三)部门职责与分工。周密细致地做好摸底排查、集中整治、分流安置和长效管理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落实专项整治责任,齐抓共管,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镇教育科、综治科负责牵头协调各部门相关工作,负责进行前期疏导及整治政策解释。
镇信访科要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处理群众上访及其他群体性事件。
镇派出所、城管部门严格执法,合理安排人员,及时处理各类突发情况,做好无证托幼点整治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
镇卫生科负责卫生防疫、食品药品安全、应急救护等方面的工作,检查托幼点的饮食卫生及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情况及卫生许可证、健康证持有情况。
镇建管所配合做好无证托幼点的园舍建筑质量安全方面工作。
镇安监科负责托幼点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镇工商分局对违反规定以婴幼儿为教育对象的社会教育、培训、咨询等机构进行清理整顿,确保规范运行。
镇消防中队负责检查托幼点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否配备相应消防器材,对不符合消防要求的托幼点提出处理意见,协助相关部门对不达消防安全要求的托幼点进行取缔。
村(社区)负责对辖区内幼儿家长进行政策宣传,引导协助家长将幼儿送入具备条件并取得办园资格的托幼点接受学前教育,并配合相关部门对不具备办园条件的幼儿园依法进行取缔。
六、整治步骤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阶段(2014年7月10日—7月20日)。由各村、社区组织相关人员全面排查,摸清本区域无证照托幼园所的具体情况,上报清理整治方案。
第二阶段:全面整治阶段(2014年7月21日—8月10日)。对区域内的无证托幼园点,集中力量规范整治。
一是对符合布点规划,规模较大,对照《常州市民办简易托幼机构办学基本条件标准》条件基本成熟的无证托幼园点,通过镇政府初审,填写《武进区民办简易托幼点设立申报表》,汇同申报材料以镇为单位于八月前上报。
二是对区域内符合布点规划,规模较大,但暂时无法整改到位的无证托幼园点,加强日常监管,责令其年内限期整改后,经镇政府初审上报。
三是对不符合布点规划,规模较小且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无证托幼园点,坚决予以取缔,并做好幼儿分流去向的工作。
第三阶段:整改巩固阶段(2010年8月11日—)。建立长效工作机制,采取切实措施,对区域内无证托幼点进行规范整治。对同意设立的简易托幼点,实行属地管理,保教工作接受公办(集体)幼儿园的指导和管理,并把规范整顿无证托幼点的结果纳入到本镇考核指标之中。巩固整治成果,坚决杜绝出现已取缔的无证托幼点“死灰复燃”的现象,坚决杜绝产生新的无证托幼点,总结经验,查漏补缺,形成学前教育规范化、科学化长效管理机制。
七、整治组织形式及要求
全镇将建立有综治办、教育科牵头,镇村联动,派出所、司法、城管、卫生等部门共同参与的专项整治工作机构,对全镇无证照托幼园所进行检查整治。
1.加强领导。各村、社区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无证照托幼园所专项整治工作,从事关全镇社会稳定、事关教育事业有序发展、事关幼儿生命安全和健康成长的高度,充分认识整治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整治工作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整治工作收到实效。
2. 广泛宣传。通过告知书、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宣传无证托幼园(点)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重点宣传无证托幼园(点)的社会危害,宣传民办幼儿园的举办条件、报批程序和规范幼儿园管理的要求,引导社会各界了解支持无证托幼园(点)专项整治工作,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各村、社区和镇各有关部门在开展执法整治、接待来信来访时,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把依法行政和耐心疏导结合起来,防止激化社会矛盾。
3. 长效管理。各村、社区要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定期、不定期地对无证托幼园(点)进行规范整治,对无证园所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取缔,力争通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全面消除辖区内的无证托幼园(点)。对通过整改提高可以设立的幼儿园,要建立备案制度,有效跟踪,限期整改;对已取得办园许可证的幼儿园,要实行年审制度,加强指导管理。经审批同意设立的民办简易幼儿园,保教工作由所在地公办幼儿园负责指导和管理,各村、社区要督促举办者不断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办园条件。
常州市武进区横林镇人民政府
二0一四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