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镇的卫生应急工作,不断提高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和救援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本镇实际,制订了《横林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横林镇公共事件医疗救援应急预案》,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武进区横林镇人民政府
二○一四年七月四日
横林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目
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2
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指挥机构
2.2 日常管理机构
2.3 专家咨询委员会
2.4 专业技术机构
3
事件分级
3.1 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II级)
3.2 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I级)
3.3 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V级)
4
预警、监测与报告
4.1 监测
4.2
预警
4.3 报告
5
应急响应和终止
5.1 应急响应原则
5.2 应急响应措施
5.3 应急响应分级
5.4 应急响应终止
6
善后处理
6.1后期评估
6.2 奖励
6.3 责任
6.4 抚恤和补助
6.5 征用物资、劳务补偿
7
保障措施
7.1 技术保障
7.2 物资、经费保障
7.3 通信与交通保障
7.4 宣传教育
8
附则
8.1 名词术语
8.2 管理与更新
8.3 解释部门
8.4 实施时间
1
总
则
1.1
编制目的
有效预防和及时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导和规范全镇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或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和《常州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常州市武进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本镇范围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社会安全等事件引起的严重影响公众身心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1.4
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提高全社会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情况要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行分级管理。镇政府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各有关部门按照预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
3、依法规范,措施果断。镇政府和横林人民医院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立健全系统、规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制度,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可能发生的公共卫生事件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理工作。
4、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学,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提供科技保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通力合作、资源共享,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广泛组织、动员公众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
2
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指挥机构
镇政府依照职责和本预案的规定,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全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并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向镇政府提出成立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镇应急指挥部)。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做好本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2.1.1
镇应急指挥部组成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成立由镇政府一把手担任总指挥,分管副镇长担任副总指挥的镇应急指挥部。成员由党政班子成员、横林人民医院、教育科、卫生科、民政科、宣传科、人社科、派出所、工商分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组成。
2.1.2
镇应急指挥部职责
镇应急指挥部负责对全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指挥和协调,作出处理全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决策,并统一领导、指挥对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工作过程;并对各部门、各单位制定应急预案、应急演练、应急物资储备、经费保障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通报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及时上报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完善预案。
若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转化成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镇应急指挥部应立即上报常州市武进区政府、常州市、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要求启动常州市武进区、常州市、省预案,并服从常州市、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协调指挥。
2.1.3
镇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横林人民医院:负责组织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技术方案;统一组织实施应急医疗救治工作和各项预防控制措施,并进行检查、督导;根据预防控制工作的需要,依法提出隔离、封锁有关区域等建议;及时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负责提出应急药品、疫苗、医疗器械、防护用品品种目录和数量。负责对医疗废水、医疗废物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防止未经处理或处理未达标的医疗废水污染饮用水源,并确保医疗废物得到无害化处置。
(2)镇宣传科、广电站:负责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新闻报道工作,正确引导舆论;组织协调公共卫生事件及应急处置情况的对外新闻发布,必要时组织新闻发布会,加强网上舆论的管理和引导。
(3)镇党政办:负责组织协调应急物资的采购、储备和调度,保证供应,维护正常秩序。负责协调应由镇政府承担的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所必需的经费。
(4)镇教育科:负责组织实施各类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控制措施,防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学校内发生,做好在校学生、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
(5)派出所:密切关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关的社会动态,依法、及时、妥善地处置相关的突发事件,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应急车辆的运行畅通,依法落实各项强制隔离措施。
(6)镇民政办:做好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工作,负责对困难群众进行生活救助。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开展社会捐助工作,接受、分配捐助的资金和物资。做好救助款物管理和发放工作。组织和动员村委(社区)力量,参与群防群治。协调做好死亡人员的火化和其他善后工作。
(7)镇卫生科:负责动物疫病的防治工作,开展对与人类接触密切的动物相关传染病的监测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野生动物相关传染病的监测、基础调查和样品采集及保存;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期间,组织快速隔离、病样采集,组织专家分析和提出有关野生动物活动范围和趋势等预警信息。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期间,负责做好外经贸活动人员的宣传、登记、观察工作,防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外经贸活动期间跨地区传播扩散。负责组织环境质量监测与环境保护监督执法,做好对生活饮用水源地企业的监管,保证生活饮用水源不受污染。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监管。
(9)镇交警中队:负责对乘坐公路、水路交通工具的人员进行检疫、查验工作,防止传染病通过交通运输环节传播。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人员以及防治药品、器械等应急物资和有关标本的运送,做好疫区的内河水上交通管理工作。
(10)工商分局:根据对疫区封锁情况,负责关闭疫区内的相关经营和交易场所。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
(11)镇人社办: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落实好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人员的工(公)伤待遇。
(12)镇爱卫办:负责组织开展全社会爱国卫生运动。
2.2
日常管理机构
镇应急指挥部设在横林人民医院公共卫生应急处理办公室(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负责全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和镇应急指挥部的日常管理、综合协调工作。
2.3
专家咨询委员会
镇政府可根据本镇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需要,组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专家咨询委员会。
2.4
专业技术机构
横林人民医院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专业技术机构。应急处理专业技术机构要结合本单位职责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培训,提高快速应对能力和技术水平,在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要服从镇政府、区卫生局的统一指挥和安排,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3
事件分级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I级)和一般(IV级)四级。
3.1
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II级)
1、在本镇范围内,1个平均潜伏期内发生5例以上肺鼠疫或者肺炭疽病例,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
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以上病例。
3、霍乱在镇内流行,1周内发病30例以上,或疫情波及镇外,有扩散趋势。
4、1周内乙类、丙类传染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3倍以上,疫情波及镇外。
5、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入,或发现我国已消灭的传染病重新流行。
6、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扩散趋势。
7、发生重大医源性感染事件。
8、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性用药出现人员死亡。
9、1次食物中毒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
10、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50人以上,或死亡5人以上。
11、境内外隐匿运输、邮寄烈性生物病原体、生物毒素造成人员感染或死亡的。
12、国家、省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重大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2
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I级)
1、本镇内发生肺鼠疫、肺炭疽病例,1个平均潜伏期内累计发生肺鼠疫或肺炭疽病例在5例以下。病例发病时间分布不清的,按事件最新进程累计病例数为准。
2、本镇内腺鼠疫发生流行,在1个平均潜伏期内连续发病10例以上,或波及镇外。
3、霍乱在本镇内发生,7天内霍乱累计发病10例以上30例以下,病例发病时间分布不清的,按事件最新进程累计病例数为准;或者本镇当年首次发生。
4、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疫情在我镇发生动物间流行。
5、我镇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入,并有扩散趋势;或发现我镇已消灭的传染病重新流行。
6、1周内在本镇内乙类、丙类传染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2倍以上。
如缺乏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资料,可按下列标准:
(1)痢疾、甲肝、伤寒副伤寒、麻疹:在本镇内,同一事件累计发病100例以上;或者累计发病10例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
(2)流脑、出血热:在本镇内,同一事件累计发病10例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
(3)流感:本镇内,同一事件累计发病数500例以上。
7、1次食物中毒人数100人以下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以下死亡病例。
8、1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0人以上50人以下,或死亡5人以下。
9、预防接种或群体预防性服药出现群体性反应或不良反应,并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鉴定确认的事件。
10、常州市武进区级以下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它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3
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V级)
1、腺鼠疫在本镇内发生,1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未超过10例。病例发病时间分布不清的,按事件最新进程累计病例数为准。
2、霍乱在本镇内发生,1周内发病10例以下。病例发病时间分布不清的,按事件最新进程累计病例数为准。
3、1次食物中毒人数30人以上100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
4、1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0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
5、镇卫生院认定的其它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上述有关数量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4
监测、预警与报告
4.1
监测
全镇建立统一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与报告网络体系。横林人民医院防疫科负责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监测工作。
4.2
预警
横林人民医院根据各村(社区)卫生室的监测信息,按照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及时分析其对公众身心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时做出预警。
4.3
报告
4.3.1
责任报告单位
横林人民医院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责任报告单位。各村(社区)公共卫生信息员、村(社区)卫生室的医疗卫生人员、其他医疗机构医生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责任报告人。
4.3.2
报告时限和程序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责任报告单位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当在2小时内向横林人民医院报告。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的横林人民医院应当在2小时内向镇政府报告,同时报告常州市武进区卫生局。并组织现场调查确认,及时采取措施,随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镇政府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报告市政府。
对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横林人民医院应当及时向常州市卫生局、省卫生厅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镇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隐患,也有权向上级政府部门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
4.3.3
报告内容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分为首次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根据事件严重程度、事态发展和控制情况及时报告事件进程和应急处置情况。
首次报告未经确认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存在隐患的相关信息,说明信息来源、危害范围、事件性质的初步判定和拟采取的措施。
经调查确认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应包括事件性质、波及范围、危害程度、流行病学分布、事态评估、控制措施等内容。
5
应急响应和终止
5.1
应急响应原则
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镇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作出相应级别应急响应。同时,要遵循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发展的客观规律,结合实际情况和预防控制工作的需要,及时调查预警和反应级别,以有效控制事件,减少危害和影响。要根据不同类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和特点,注重分析事件的发展趋势,对事态和影响不断扩大的事件,应及时升级预警和反应级别;对范围局限、不会进一步扩散的事件,应相应降低反应级别,及时撤销预警。
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在学校、区域性或全国性重要活动期间等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高度重视,可相应提高报告和反应级别,确保迅速、有效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以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5.2
应急响应措施
5.2.1
镇政府
(1)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
(2)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需要,调集本行政区域内各类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参加应急处理工作。涉及危险化学品管理和运输安全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防止事故发生。
(3)划定控制区域:甲类、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时,经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同意,可以宣布疫区范围;经常州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决定,可以对本行政区域内甲类传染病疫区实施封锁。对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事故,根据污染食品扩散和职业危害因素波及的范围,划定控制区域。
(4)疫情控制措施:可以在本行政区域内采取限制或者停止集镇、集会、影剧院演出,以及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停工、停业、停课;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等紧急措施;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和设备。
(5)流动人口管理:对流动人口采取预防工作,落实控制措施,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的措施,对密切接触者根据情况采取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
(6)实施交通卫生检疫:协助铁路、交通、质检等部门在交通站点设置临时交通卫生检疫站,对进出疫区和运行中的交通工具及其乘运人员和物资、宿主动物进行检疫查验,对病人、疑似病人及其密切接触者实施临时隔离、留验。
(7)信息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作好信息发布工作,信息发布要及时主动、准确把握,实事求是,正确引导舆论,注重社会效果。
(8)开展群防群治:各村(社区)要协助横林人民医院和其他部门、医疗机构,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报告、人员分散隔离及公共卫生措施的实施工作。
(9)维护社会稳定:组织有关部门保障商品供应,平抑物价,防止哄抢;严厉打击造谣传谣、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和扰乱社会治安的行为。
5.2.2
横林人民医院
(1)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与处理,对病人的医疗救治。
(2)协助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咨询委员会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评估,提出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级别。
(3)应急控制措施:根据需要组织开展应急疫苗接种、预防服药。
(4)督导检查:负责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督察和指导。
(5)执行技术标准和规范:对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已制订处理技术标准和规范的突发传染病、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中毒事件,应严格按标准和规范进行处理。对尚无制订标准和规范又可能发生的突发传染病、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中互不事件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组织力量制定防治预案(试行)备用,一旦发生可立即执行,并注重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
(6)普及卫生知识:针对事件性质,有针对性地开展卫生知识宣教,提高公众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消除公众心理障碍,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7)进行事件评估:协助专家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包括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理概况、病人救治情况、所采取的措施、效果评价等。
(8)开展病人接诊、收治和转运工作,实行重症和普通病人分开管理,对疑似病人及时排除或确诊。
(9)协助疾病预防控制人员开展标本的采集、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10)做好医院内现场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水处理工作,防止院内交叉感染和污染。
(11)做好传染病和中毒病人的报告。对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而引起身体伤害的病人,任何医疗机构不得拒绝接诊。
(12)对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和新发传染病做好病例分析与总结,积累诊断治疗的经验。中毒事件发生后,按照现场救援、病人转运、后续治疗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处置。
(1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收集、报告与分析工作。
(14)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横林人民医院防疫科人员到达现场后,尽快制订流行病学调查计划和方案,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计划和方案,开展对突发事件累及人群的发病情况、分布特点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并实施有针对性的预防控制措施;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及其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调查,查明传播链,并及时通报情况。
(15)实验室检测:按有关技术规范采集足量、足够的标本,分送常州市武进区、常州市和省级,查找致病原因。
(16)开展科研与技术交流:开展与突发事件相关的诊断试剂、疫苗、消毒方法、医疗卫生防护用品等方面的研究。开展技术合作,加快病源查寻和病因诊断。
(17)开展技术培训:横林人民医院防疫科具体负责全镇疾病预防控制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
(18)围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开展食品卫生、环境卫生、职业卫生等的卫生监督和执法稽查。
(19)开展食物中毒、职业中毒等的调查处理。
(20)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调查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中的违法行为。
5.3
应急响应分级
5.3.1
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I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响应
镇政府按照国家、省、常州市、常州市武进区及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立即启动本预案,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组织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5.3.2
一般(IV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响应
发生在本镇的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由镇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实施,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卫生应急、宣传教育、科研攻关与技术交流和合作、应急物资与设备的调集、后勤保障以及督导检查等工作。镇政府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和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启动本预案,成立镇应急指挥部,协调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5.4
应急响应终止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的终止需符合以下条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隐患或相关危险因互不消除,或末例传染病病例发生后经过最长潜伏期无新的病例出现。
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响应终止,按国家、省、常州市、常州市武进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规定执行。
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由横林人民医院组织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报经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实施,并向常州市武进区卫生局报告。
6
善后处理
6.1
后期评估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结束后,横林人民医院应在镇政府的领导下,组织有关人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理概况、病人救治情况、所采取措施的效果评价、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及改进建议。评估报告上报镇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6.2
奖励
镇政府对参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作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驶表彰;镇政府对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做好上报追认烈士的报批工作。
6.3
责任
对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6.4
抚恤和补助
镇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对参加应急处理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根据工作需要制订合理的补助标准,给予补助。
6.5
征用物资、劳务补偿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结束后,镇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应急处理期间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企业、个人的物资和劳务进行合理评估,给予补偿。
7
保障措施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应坚持预防为主、平战结合,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组织建设,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和预警工作,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队伍建设和技术研究,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体系,保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7.1
技术保障
7.1.1
信息系统
建立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决策指挥系统的信息、技术平台,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相关信息收集、处理、分析和传递等工作,采取分级负责的方式进行实施。
要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建设医疗救治信息网络,实现政府、卫生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
7.1.2
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要加快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基层公共卫生组织建设,强化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的责任;建立功能完善、反应迅速、运转协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健全覆盖城乡、灵敏高效、快速畅通的疫情信息网络;改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础设施和实验室设备条件;加强疾病控制专业队伍建设,提高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处置和实验室检测检验能力不从心。
7.1.3
应急医疗救治体系
按照“分级负责、统筹兼顾、平战结合、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的原则,逐步在全镇范围内建成包括急救机构、传染病救治机构等符合镇情、覆盖全镇、功能完善、反应灵敏、运转协调、持续发展的医疗救治体系。
7.1.4
卫生执法监督体系
横林人民医院防疫科要明确职能,落实责任,规范执法监督行为,加强卫生执法监督队伍建设。对卫生监督人员实行资格准入制度和在岗培训制度,全面提高卫生执法监督的能力和水平。
7.1.5
卫生应急队伍
横林人民医院按照“平战结合、因地制宜、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统一管理、协调运转”的原则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队伍,并加强管理和培训。
7.1.6
演练
横林人民医院要按照“统一规划、分类实施、分级负责、突出重点、适应需求”的原则,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形式,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演练。
7.1.7
科研和技术交流
要有计划地开展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的防治科学研究,包括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方法、实验室病因检测技术、中医药及中西医结合防治等。同时,开展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技术交流与合作,引进外地的先进技术、装备和方法,提高我镇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整体水平。
7.2
物资、经费保障
7.2.1
物资储备
镇政府要建立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物资和生产能力储备。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根据应急处理工作需要调用储备物资。卫生应急储备物资合作后要及时补充。
7.2.2
经费保障
镇政府应保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经费,按规定落实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专业技术机构的财政补助政策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经费。同时应积极通过多渠道筹集资金,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7.3
通信与交通保障
横林人民医院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通信设备和交通工具。
7.4
宣传教育
镇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利用广播、宣传窗、黑板报、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对社会公众广泛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宣传卫生科普知识,指导群众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对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充分发挥有关社会团体在普及卫生应急知识和卫生科普知识方面的作用。
8
附则
8.1
名词、术语
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指在短时间内,某个相对集中的区域内同时或者相继出现具有共同临床表现病人,且病例不断增加,范围不断扩大,又暂时不能明确诊断的疾病。
我镇尚未发现的传染病:指全镇首次发现的传染病,包括:鼠疫、炭疽、非典、人禽流感、埃博拉、猴痘、黄热病、人变异性克雅氏病等在其他国家或地区已经发现,在我镇尚未发现过的传染病。
我镇已消灭的传染病:指天花、髓灰质炎、急性血吸虫病、白喉等传染病。
8.2
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镇政府牵头制订,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形势变化和实施中发展的问题及时进行更新、修订和补充。
镇政府有关部门根据需要和本预案的规定,制定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具体工作方案。
8.3
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镇政府卫生科负责解释。
8.4
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10
横林镇公共事件医疗救援应急预案
为保障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以下简称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项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提高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卫生救援水平,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编制依据和工作原则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
工作原则: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反应及时、措施果断;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平战结合、常备不懈;加强协作、公众参与。
二、适用范围与事件分级
本预案适用于本镇范围内突发公共事件所导致的人员伤亡、健康危害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应急医疗卫生救援的事件分级: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导致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情况,将应急医疗卫生救援事件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I级)和一般(IV级)四级。
(一)特别重大事件(I级)
一次突发公共事件伤亡100人以上,且危重人员多,或者核事故和突发放射事件、化学品泄漏事故导致大量人员伤亡,我省需要国家在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上给予支持的突发公共事件。
(二)重大事件(II级)
一次突发公共事件伤亡5O人以上,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5例的。
(三)较大事件(III级)
一次突发公共事件伤亡30人以上,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3例的。
(四)一般事件(IV级)
一次突发公共事件伤亡10人以上,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过1例的。
若一次突发公共事件伤亡5人以上,10人以内,或者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有1例的,本预案在本院内部立即起动实施。
三、医疗卫生救援应急组织机构
横林人民医院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院办、防疫科、护理部、药剂科负责同志和科主任为成员,领导、组织、协调、部署全院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现场救援工作。院部设置应急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卫生院成立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承担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任务。
(一)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庄焕忠
成员:孔 俊 张元度 谈晓红
陈 军
施署芳
毛 洪 王雪松 王文辉
尤静珠 周中华
强燕萍
办公室主任:陈 军。
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领导小组职责:在上级应急指挥机构或上级应急总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在区卫生局和当地镇镇政府领导下,领导和协调横林人民医院和所属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本镇所属社会医疗机构,组织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
(二)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监测报告小组:
组长:张元度
成员:王雪松 王文辉 夏其波 吴华萍 孟华兴 许瑛
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监测报告小组职责:负责收集法定传染病的标本采样及承担专职网报工作。
(三)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后勤保障小组
组长:张元度
成员:周中华 丁俊国
钱英华 黄星忠
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后勤保障小组职责:负责保障突发公共事件急救通道的通畅、水电保障、医院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日常急救物资(救治药品、医疗器械)的储备工作及医疗器械的检修、保修工作;负责资料的收集,通讯录的更新及救援期间行政管理工作。
(四)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宣传通讯小组
组长:张元度
成员:陈 军
许 瑛 施曙芳 朱新玉
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宣传通讯小组职责:负责通讯、网络畅通、宣传及信息上报等工作。
四、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和应急行动
1、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横林人民医院启动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应急预案。横林人民医院在接到关于应急医疗卫生救援事件的有关指示、通报或报告后,立即启动医疗救援应急预案。
2、在发生突发事件后,立即报告区卫生局、镇政府和区政府。分析突发公共事件的发展趋势,提出应急处理工作建议,根据需要请求区应急医疗卫生救援队伍和有关专家进行支援,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地区通报情况。
3、本预案启动时横林人民医院医疗救援的主要任务应当是:在第一时间对突发公共事件实施医疗救援(在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突发公共事件前和报告后但上级有关组织尚未到现场前或事件发生后上级尚无明确指示前)。
(1)为了及时准确掌握现场情况,做好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工作,使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紧张有序的进行,应急领导小组在事发现场设置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领导小组组长庄焕忠同志要亲临现场,靠前指挥,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决策效率,加快救援进程。
(2)现场抢救。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在接到救援指令后要及时赶赴现场,并根据现场情况全面开展救援工作。在实施救援的过程中,既要积极开展救治,又要注重防护和自我保护,确保安全。
到达现场的医疗卫生救援队伍由领导小组组长庄焕忠带领,要迅速将伤员转送出危险区,本着“先救命后治伤、先救重后救轻”的原则开展工作;按照国际统一的标准对伤病员进行检伤分类,分别用蓝、黄、红、黑四种颜色,对轻、重、危重、死亡病例做出标志(分类标记用塑料材料制成腕带),扣系在伤病员的手腕或脚踝部位,以便后续救治辩认或采取相应的措施。
(3)转送伤员。当现场环境处于危险或在伤病员情况允许时,要尽快联系上级救护车转诊并做好以下工作:
①对已经检伤分类待送的伤病员进行复检。对有活动性大出血或转运途中有生命危险的急危重症病人,应就地先予抢救、治疗,做必要的处理后再进行监护下转运。
②认真填写转运卡提交接纳的医疗机构,并报现场医疗卫生救援指挥部汇总。
③在转运中,医护人员必须在医疗仓内密切观察伤病员病情变化,并确保治疗持续进行。
④在转运过程中要科学搬运,避免造成二次损伤。
(4)院内应急处置。
①横林人民医院急诊室定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专用接诊室,如果是传染性疾病,则发热门诊定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专用接诊室。III级响应行动以上的,则全部门诊定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专用接诊室。
②住院部1至15床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专用病房。如果是传染性疾病或III级响应行动以上的,则全部病房定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专用病房,原住病人转送上级医院治疗。
③请求区卫生局派遣区专家组来院会诊。
④请求当地派出所派遣民警维持秩序。
⑤主要领导、职能部门及医疗救援队24小时轮流值班。
⑥请求区卫生局派遣救护车和随车医生运送病员。
⑦危重病人转送上级医院。
五、医疗卫生救援的保障
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日常工作中,应遵循“平战结合、常备不懈”的原则,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组织和队伍建设,组建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制订各种医疗卫生救援应急技术方案,保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
横林人民医院组建综合性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
1、横林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综合性医疗卫生救援队花名册(见附件1);
2、横林人民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援专家组花名册(见附件2)。
(二)物资储备
根据区卫生局提出的医疗卫生救援应急药品、医疗器械、设备、快速检测器材和试剂、卫生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储备计划建议储备和调运物资。
(三)预防和应急准备
1、定期对卫生院医务人员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定期组织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2、定期查看预防突发事件救治药品、医疗器械及其他物资和技术的储备和调度。
3、向上级卫生部门及时汇报突发事件的有关信息。。
4、突发事件处置完成后,由横林人民医院办公室主任负责进行总结,找出经验教训,所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成员共同提出整改意见,经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会议确定形成文字,写入应急处理方案。
5、本方案由横林人民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援应急办公室管理,并根据上级要求及实际需要进行修改完善。
六、本方案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件一:
横林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综合性
医疗卫生救援队花名册
姓 名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岗位职责
|
孔俊
|
队长
|
13057157012
|
总指挥
|
毛洪
|
野外医疗队队长
|
13775173978
|
协助队长,负责野外医疗
|
王文辉
|
野外防疫队队长
|
13961252255
|
协助队长,负责防疫。
|
丁俊国
|
安全保卫队队长
|
15306119178
|
协助队长,负责安全保卫。
|
朱闻达
|
内科医疗组组长
|
13813590168
|
负责内科医疗组
|
匡明
|
外科医疗组组长
|
13382878088
|
负责外科野外医疗组
|
戚葵东
|
成员
|
13861222901
|
内科野外医疗
|
朱芳
|
成员
|
13361241898
|
内科野外医疗
|
吴晓松
|
成员
|
13057161826
|
内科野外医疗
|
尤静珠
|
成员
|
18661135350
|
负责护理工作
|
周明洁
|
成员
|
13776837579
|
负责实验室检查工作
|
钱国平
|
成员
|
13861133052
|
负责放射检查工作
|
强燕萍
|
成员
|
13951215288
|
药剂保障
|
黄玉琴
|
成员
|
15306119012
|
负责急诊护理
|
钱英华
|
成员
|
15306119039
|
药剂保障
|
黄玉萍
|
成员
|
15306119136
|
负责急诊护理
|
郑金珠
|
成员
|
15306119038
|
药剂保障
|
钟生武
|
成员
|
15306119015
|
负责急诊护理
|
王晓明
|
成员
|
13775173490
|
外科门诊或急诊
|
张玉蓉
|
成员
|
13961256711
|
内科野外医疗
|
费美娟
|
成员
|
15306119050
|
药剂保障
|
王晔
|
成员
|
13775622911
|
内科野外医疗
|
唐迹茹
|
成员
|
13706143291
|
负责急诊护理
|
郭国峰
|
成员
|
13775629711
|
外科门诊或急诊
|
殷伟民
|
成员
|
13912327061
|
外科门诊或急诊
|
刘儒杰
|
成员
|
15861132815
|
外科门诊或急诊
|
秦洁
|
成员
|
13961134548
|
药剂保障
|
附件二:
横林人民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医疗救援专家组花名册
姓 名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岗位职责
|
庄焕忠
|
组长
|
13775008666
|
总指挥
|
孔俊
|
成员
|
13057157012
|
副指挥
|
朱闻达
|
成员
|
13813590168
|
医疗
|
金东伟
|
成员
|
13306113106
|
医疗
|
戚葵东
|
成员
|
13861222901
|
医疗
|
朱芳
|
成员
|
13361241898
|
医疗
|
匡明
|
成员
|
13382878088
|
医疗
|
毛洪
|
成员
|
13775173978
|
医疗
|
梅章林
|
成员
|
13813589958
|
医疗
|
张国平
|
成员
|
13338190505
|
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