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区城镇存量建设用地情况专项调查的通知
武国土资发〔2005〕3号
各镇土地管理所: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全国城镇存量建设用地情况专项调查工作的紧急通知》(国土资电发[2004]78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全省城镇存量建设用地情况专项调查的紧急通知》(苏国土资传发[2005]4号)文件及常州市局要求,我区将开展城镇存量建设用地情况专项调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调查工作的重要性
开展城镇存量建设用地调查,是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提出的要求,是促进土地利用方式由粗放向集约转变的前提,是适应我国人多地少、土地资源紧缺国情的需要。只有摸清了存量土地的家底,才能有效地加以盘活,才能为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必要土地资源保障,因此,各所要充分认识调查存量建设用地的重要性,认真对待这项基础调查工作,力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调查任务。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调查工作性质及内容和上级文件精神要求,局专门成立武进区城镇存量建设用地情况专项调查工作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薛 斌(副局长)
办公室成员:贾建东、曹荣、张碗忠、伍建培
联系电话:0519—6558010
三、工作要求
1、调查范围:
全区城区规划区范围,各镇规划区范围内的存量建设用地。
2、调查内容:
(1)城镇建设用地规划控制面积;
(2)闲置土地的权属、数量、用途、闲置时间等情况;
(3)空闲土地的权属、数量等情况;
(4)批而未供土地的现状、数量、用途等情况。
3、调查工作时间要求:
(1)1月11日—1月18日,工作准备阶段,组建工作办公室,确立办公室成员。
(2)1月19日—3月1日,各镇按照通知要求开展调查,填写调查表格,完成调查工作。
(3)3月2日—3月5日各镇将调查结果上报区分局,由区分局汇总后上报常州市局。
常州市国土资源局武进分局
二00五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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