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22个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中心国土资源所,局各科室、事业单位:
今年6月25日是第22个全国“土地日”。为提高公众保护耕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资源意识,普及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在全社会营造依法依规、节约集约管地用地的良好氛围,经局研究,决定开展第22个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主题
今年全国“土地日”的宣传主题为“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 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的原则,有重点的开展形式多样的系列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国土资源国情、国策、国法。
三、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部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本次宣传活动,把它作为宣传国土资源系统工作成绩、反映国土资源系统干部职工风貌、树立良好形象的契机,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责任到人。
(二)突出宣传主题
各有关单位要围绕宣传主题组织开展有特色、有影响的宣传活动。特别是要广泛宣传土地综合整治对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促进耕地保护、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保障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重要意义。各单位要精心策划,周密部署,统筹安排,制定具体宣传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营造宣传氛围
要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加强与土地管理共同责任单位的合作,创新宣传方式,拓展宣传渠道,努力提高宣传效果,增强宣传工作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网络、手机等各种媒体,采取制作专题节目、开设活动专栏、发送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土地国情国策、法律法规和土地管理知识,引导全社会进一步关注、支持国土资源工作,牢固树立严格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识,努力在全社会形成依法依规用地、节约集约用地的良好氛围,大力推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四)推进重点工作
各单位要对照年度目标任务,着力推进年度重点工作,确保时间过半、任务过半。同时,要及时总结在坚守耕地红线、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等工作方面取得的成效和典型经验。
(五)加强信息反馈
“土地日”主题宣传活动结束后,请各所对“土地日”宣传活动的实施情况和成效进行总结,并于6月30日前将总结和图片资料等报至局法规科。
附件:第22个全国“土地日”宣传主题和宣传口号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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