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信息名称:常州市国土资源局武进分局“六五”普法规划
索 引 号:014133752/2011-00028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横林镇:土地管理与征收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横林镇
产生日期:2011-06-20 发布日期:2014-06-17
内容概述:常州市国土资源局武进分局“六五”普法规划
常州市国土资源局武进分局“六五”普法规划
 

                                                                       常州市国土资源局武进分局“六五”普法规划

   为 进一步提高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共常州市武进区委员会、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全区公民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武发〔2011〕179号)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区“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目标任务,把法制宣传教育与推动科学发展、保障人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紧密结合起来,以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为中心,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不断创新普法工作理念、工作载体、工作方法和工作机制,切实增强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实效,为保障和促进全区“十二五”规划的顺利实施和全面建设武进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通过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制实践,进一步提高全系统法律意识及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本系统工作人员的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提高依法行政和维护社会主义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本系统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实现全区国土资源法制建设明显增强和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

  

(三)工作原则。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十二五”规划总体目标和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安排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服务于经济建设,立足于构建“和谐武进”。坚持从实际出发,讲求实效,突出重点,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坚持面向社会,做到法制宣传教育和其他工作相结合,使宣传教育融入我区国土资源管理和服务全过程。

  

 、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和宣传宪法及国家基本法律。致力维护宪法权威,培养民主法制观念,规范国土资源管理行为,提高本系统管理人员宪法意识。

  

 (二)重点学习和宣传《矿产资源法》、《土地管理法》、《测绘法》和其他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大力开展与国土资源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资源保护意识,促进国土资源的集约节约利用。

  

(三)定期开展国土资源行政执法人员和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工作,加强本系统干部职工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着力提高我区国土资源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

  

(四)突出宣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地位和作用,大力宣传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在村庄、集镇建设中,坚持土地资源节约集约管理,规范新农村建设用地等行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五)采取多种多样的形式,把《矿产资源法》、《土地管理法》、《测绘法》等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送到农村、机关、企业,宣传到乡镇政府各级领导、农村村民、企业负责人等不同群体。

  

 (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在日常宣传的基础上,利用 “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8·29”测绘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及“安全生产月”等重大法制宣传教育特殊时段,有组织地开展大规模的、形式多样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扩大宣传教育覆盖范围。

  

三、工作要求

  

(一)结合实际,深入学习法律法规

  

1、深入学习《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合同法》、《矿产资源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行政许可法》、《城乡规划法》、《公务员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信访条例》以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能力。

  

2、及时学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要将“六五”法制宣传教育时期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纳入学习内容,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切实贯彻执行。

  

(二)突出重点,加大法制宣传工作力度

  

结合我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明确不同时期、不同阶段宣传主题,切实做好法制宣传工作。

  

法制宣传工作的重点是:大力开展国家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政策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的作用;大力开展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整顿和规范工作重大意义的宣传教育;大力开展与土地征收(征用)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公民的节约用地、合理用地的观念,提高公民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四、普法对象

  

“六五”宣传教育的对象为本系统全体干部和职工,重点是在审批、登记、发证等管理岗位上的工作人员;国土资源行政管理相对人,重点是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信息员、城镇居民、农村村民、村委会干部、用地单位、矿业权人、企业法人等。

  

五、普法形式和步骤

  

(一)普法形式

  

1、培训普法。按省、市、区统一要求及我局业务工作对干部职工进行法制工作培训。

  

2、活动普法。结合“4.22”矿产宣传日、“6.25”全国土地日、“8·29”测绘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开展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3、媒体普法。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报刊等媒体,宣传报道 “六五”普法的典型经验和信息。

  

(二)步骤

  

“六五”普法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6月,制定五年普法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建立普法工作领导机构及其办事机构。研究制定年度法制宣传实施方案。

  

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至2015年,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研究制定年度普法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指导有力,督促到位,确保规划全面贯彻落实。

  

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在局里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对本系统开展“六五”普法工作进行总结,积极主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人大组织的“六五”普法考核验收。

                                                                                                                                                               常州市国土资源局武进分局

                                                                                                                                                   二○一一 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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