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21个“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中心国土资源所,局各科室、事业单位: 今年6月25日是第21个“全国土地日”。 为大力推进发展方式转变,落实节约优先战略,坚守耕地红线,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全社会倍加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在全社会营造依法依规、节约集约管地用地的良好氛围,经局研究,决定开展第21个“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今年“全国土地日”的宣传主题为“土地与转变发展方式——促节约 守红线 惠民生”。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紧扣主题,围绕“十二五”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深入宣传落实节约优先战略,正确处理保障发展与保护资源关系,依法依规管好用好土地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做法和成效;深入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保障农民权益等方面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深入宣传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围绕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农村土地整治、耕地占补平衡、开展基本农田永久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和城市土地二次开发、保障民生维护权益等,大力宣传土地管理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和典型经验;深入宣传普及土地资源国情、国策和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资源忧患、资源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意识,增强遵守和执行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切实在城乡上下营造浓厚的国土资源宣传气氛,为促进全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良好的服务保障。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策划,周密部署,统筹安排,开展形式多样、有影响、有实效的宣传活动,使“依法管地,集约用地”不断深入人心,在全社会形成贯彻实施《土地管理法》、依法管地用地、集约用地的浓厚氛围。 “土地日”主题宣传活动结束后,请各所对“土地日”宣传活动的实施情况和成效进行总结,并于6月30日前将总结和图片资料等报至局办公室处。 常州市国土资源局武进分局 2011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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