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执行《预算法》和武财农《关于做好镇级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编制的通知》的精神,规范预算编制程序,提高预算编制的正确性和预算执行的可操作性;进一步调动各部门增收节支的积极性和执行预算支出的严肃性,提高部门资金使用效率,确保人员经费和机构运转经费,实现收支平衡,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
2010年度财政部门预算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部门预算管理范围和对象
本镇镇属事业单位
二、部门预算收支管理原则
2010年度部门预算实行预算内外综合预算。
(一)、部门预算收入管理原则:以本部门收费许可证范围规定的项目和标准为依据,同时参照上年的收入实绩确定收入预算。各单位应有序足额组织各项收入。单位取得的各项资金收入包括经营收入、上级主管部门补助收入(含专项资金)、罚没收入以及取得的保证金、押金、代收代付款、往来结算款及其他预算外资金都必须及时足额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二)、部门预算支出管理的原则:科学合理安排支出,控制支出规模,确保正常经费。
1、人员经费的确定:全民事业人员和镇属事业人员的工资、补贴、奖金、社会保障费和福利费等,按照编制内实有人数和规定标准,统一由财政分局发放;现有临时工报酬由财政分局统一造册、统一发放;单位新招录临时工,需经镇党委、政府商定。
2、公用经费的确定:根据各部门的工作职能分档核定(定额表附后)。项目包括:办公费、差旅费、电话费、学习培训费、资料费、招待费、其他费用(劳务费、维修费、设备费、服装费等其他日常公用支出)。当年新增人数不增加定额。
3、上交支出:由镇政府根据单位实际收支情况确定。
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项目支出):单位添置办公设备,维修、改造和扩建,举行大型活动、会议等,先由单位向财政分局提出书面申请,再经分管领导、镇长审批,项目预算单独追加(申请流程:单位打用款报告—财政审核并安排资金—分管领导审核签批—镇长审批)。
三、部门预算管理体制及奖赔措施
为了充分调动各部门的积极性,更好地履行服务职能,2010年度部门预算以“核定基数(核定收入、支出、上交)、超支不补、结余奖励”为管理目标,分别按差额上缴、自收自支、差额补助三种管理办法,即:差额上缴是指核定收支有结余的单位,自收自支是指全年收支能持平的单位,差额补助为核定收入不足及没有收入却核定支出的单位。
(一)、差额上缴单位(横林市管会):负责本部门收费许可证范围的收入征收和预算支出安排。当年核定结余基数,年终实施考核,对超过基数的结余部分,单位分成30%,由单位统筹安排,15%用于单位发放奖金,15%用于日常开支或结转下年使用,以丰补歉;如单位年终末能完成结余基数,则同比例扣减单位所有人员当年奖金。
(二)、自收自支单位(崔桥市管会、劳动所):负责本部门收入的征收和预算支出的安排。自收自支,超支不补,增收节支按净结余30%分成单位,由单位统筹安排,15%用于单位发放奖金,15%用于日常开支或结转下年,以丰补歉;收不抵支的,同比例扣减单位所有人员当年奖金。
(三)、差额补助单位:财政实行一次性定额补贴,由单位包干使用,节约按净结余的30%奖励给单位,由单位统筹安排,15%用于单位发放奖金,15%用于日常开支或结转下年,以丰补歉;超支部分实行全额赔款,同比例扣减单位所有人员当年奖金。
本考核条款奖赔到单位,奖赔标准:单位主要负责人与一般责任人要严格区分,拉开档次,主要责任人分别按一般责任人的2倍实行奖赔。
四、管理要求及审批制度
(一)、资金管理实行财政集中统管,任何单位都不准开设支出帐户,不准私设小金库,不准乱开支出口子。
(二)、部门预算收支计划,实行基数包干。对项目经费,必须由单位申请,领导审批,财政追加计划,年终调整预算。实行部门负责制
(三)、严格按“收支两条线”管理要求执行。严禁“坐收坐支”,杜绝私设小金库。一旦发现,将严格追究单位责任人党纪、政纪责任,并对涉及的违规资金予以追缴和没收;支出要严格按预算项目和镇规定的开支标准执行,对人员经费支出包括月度工资单及补贴的造册统一扎口财政分局(各单位造的各项补贴一律不予报销),不得任意扩大开支范围、擅自提高开支标准,严禁透支用款,确保服基本经费有保障,年度预算收支平衡。
(四)、凡属于政府采购目录规定的项目,必须实行政府采购,杜绝由某个部门或单位、个人自行办理,更不能先斩后奏。基建项目由单位部门申报,经镇党委、政府批准,通过招标程序才能实施。
(五)、统一票据管理:各单位使用票据,严格领、销、存、审制度,经常核对票款及时入帐,保证票、款、帐的一致性。严禁使用自购或自印的收款收据,不准使用便条代收款收据,无据、白条或非合法票据收款的,所得收入全部收缴财政,严禁非法票据列支,不隐瞒预算外收入,不搞帐外帐。各单位领用票据必须以旧换新,不能超过核定数,本单位领用的票据不得外借,不得代开、转让,不得遗失,有失职现象要追究负责人责任。票据定期销号,存根由财政分局保管归档。
(六)、支出审批程序
1、各单位设一名结报员,每月按单位大小领取备用金(1000元—3000元)。
2、差额上缴及自收自支的单位,应在存款帐户有余额的情况下报销结帐,如无余额,一律不得报销。差额补助单位,由财政分局严格按用款计划拨款,单位应在存款帐户有余额的情况下报销结算。
3、单位按月结帐(每月20-25日),属于年度预算内的支出,原始发票需由经手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并按月汇总后由财政分局按上述规定审核,经镇长一支笔审批后方可报销结帐。(结报程序:结报员-统管会计记帐-分局长审核-镇长审批-统管出纳会计报帐)。
(七)、单位每月25日前及时报送下月用款计划申请表,财政分局负责在次月10日内报送各单位收支进度表,供有关单位随时掌握用款计划,负责年终各单位的奖赔结算兑现。
五、本办法自2010年1月1日起执行。
六、本办法由镇财政分局负责解释。
附:1、2010年事业单位公用经费预算标准
2、事业单位公用经费定额。
3、事业单位项目审批表
武进区横林镇人民政府
二○一○年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