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为加快我镇现代物流业发展,促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提升我镇经济综合服务能力与市场竞争力,根据各级关于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有关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我镇物流企业除享受上级有关政策外,特制定如下奖励意见:
一、自2012年1月1日起,在本镇辖区注册开票的物流企业,政府税管部门将免征地方规费。
二、物流企业依法在我镇履行开票纳税义务的,镇政府将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标准如下:
1、物流企业年开票销售达3000万元的,奖励开票金额的2‰;
2、物流企业年开票销售达3000-5000万元的(不含3000万元),奖励开票金额的3‰;
3、物流企业年开票销售达5000万元以上的,奖励开票金额的4‰;
以上奖励实行累计制,分段结算,由镇财政支付。
三、申报及审批程序
1、申请财政奖励的物流企业应填报相关表单,提供有关材料。镇服务业科收集汇总,区地税局、镇财政分局和镇协税护税办共同审核认定,申报时间为次年第一季度。
2、申报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横林镇物流业发展财政奖励申请表》
(2)税务部门开票纳税证明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5)上年度会计报表复印件
(6)物流费用发票号码
(7)申请财政奖励其他材料
四、附则
1、本意见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至2012年12月31日止。
2、本意见由横林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附件:横林镇物流业发展财政奖励申请表
武进区横林镇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三月
附件
横林镇物流业发展财政奖励申请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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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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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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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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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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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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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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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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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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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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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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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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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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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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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业务量(根据实际业务类型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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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营业总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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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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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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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纳税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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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 业 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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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 得 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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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 值 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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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政府服务业科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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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协税护税办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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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林财政分局意见(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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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林镇人民政府意见(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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