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信息名称:关于组织开展“有效化解矛盾,共创和谐乡镇”活动的实施意见
索 引 号:014133752/2010-00032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意见 组配分类:其他 横林镇:其他应该主动公开的重要信息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横政发〔2010〕19号 发布机构:横林镇
产生日期:2010-04-25 发布日期:2014-06-17
内容概述:关于组织开展“有效化解矛盾,共创和谐乡镇”活动的实施意见
关于组织开展“有效化解矛盾,共创和谐乡镇”活动的实施意见
横政发〔2010〕19号
 

 

 

各村、社区、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式,创新维护社会稳定新模式,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和基础性问题,更有力推进和谐社会建设,根据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有效化解矛盾,共创和谐乡镇”活动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就组织开展我镇“有效化解矛盾,共创和谐乡镇”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1、      重要意义

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问题,这是中央在新形势下维护社会大局稳定而作出的一项重大举措。乡镇是社会的细胞与基础,是社会建设与管理的重心,和谐社会必然是以和谐乡镇为基础的社会。因此,开展“有效化解矛盾,共创和谐乡镇”活动,对于从源头上缓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对抗,整和各方面力量,及时消除改革发展进程中的各类矛盾纠纷,维护全镇大局稳定,确保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得到有效维护、确保平安法治建设深入推进、确保我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镇党委、镇政府的工作大局,以“抓源头、建机制、强基层”为重点,以有效减少和妥善化解各类社会矛盾为抓手,整各方力量,健全组织网络,规范工作机制,增强保障能力,发挥整体效能,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努力形成依法有序表达诉求、及时有效解决问题的社会环境。

3、      工作目标

以确保我镇辖区内社会和谐稳定为根本任务,通过区、镇结对共创,实现资源信息共享、职能优势互补、工作合力合拍,对各地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以及事关社会治安稳定和群众利益的各种民事、经济、涉法纠纷等形成集中排查、共同参与、联合调处的局面。立足标本兼治,坚持矛盾纠纷抓早抓小抓苗头,筑牢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屏障,努力实现小矛盾不出村(社区)、大矛盾、集体上访不出镇、各类矛盾不上交、群体性事件降下来的目标。充分发挥司法对社会的引导、示范、评价和规制功能,促进基层组织不断创新和完善社会管理的各项工作机制。

四、主要内容

1、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在镇党委、镇政府的领导下,以辖区内征地拆迁、土地流转、教育医疗、社区保障、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的领域为重点,对重大社会决策、重大工程项目,科学制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以防产生不当的矛盾纠纷。区法院横林法为我镇共创单位,将及时为我镇评估社会稳定风险提供咨询服务,确保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依照法律政策解决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

2、扎实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加强对流动人口中的高危人群、闲散青少年、流浪儿童、服刑在教人员的未成年子女等特殊人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和救助工作,进一步加强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强化对吸毒人员的管理和帮教,预防和减少特殊群体违法犯罪,切实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

3大力开展社情民意调查要完善公开听证制度,建立利益相关方参与协调机制,确保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在出台前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要深入村庄、企业、学校和社区,收集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倾听群众意见和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自身工作。通过日常接访、发放调查函等方式,第一时间掌握社情民意动态。

4、狠抓矛盾源头预防排查按照“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的工作要求,更加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每月要对辖区各类矛盾进行排查,及时召开研判例会,梳理汇总情况,分析形成原因,提出对策建议,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5、推进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各方面力量,促进各种纠纷解决方式互相配合、相互协调,完善区、镇、村三级调解网络,为人民群众提供多途径纠纷解决方式。完善司法与行政调处、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等的有机衔接机制,促使各种纠纷解决方式更加便利、有效、低成本。加大对各村、社区调解组织的指导和培训力度,不断提高调解艺术、水平和质量,增强化解纠纷的能力。

6、健全矛盾化解联动机制。依托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体系,定期分析、交流、研究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集中商讨疑难矛盾纠纷解决方案。根据需要对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及跨地区、跨部门的矛盾纠纷进行联合调处。要建立“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处置机制,确保辖区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

7、积极稳妥运用善良民俗。要注重对农村善良民俗的搜集整理、适用研究,促使善良民俗司法运用规范化、制度化。坚持合法性、合理性、正当性、普遍性原则,认真考虑农民一般道德评价标准、法律认知程度和对事物是非判断的基本准则,积极稳妥的地运用农村善良民俗习惯、行业惯例、村规民约等解决纠纷。

8、努力提高信访工作水平。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继续实行领导接访、下访约访、联合接访等工作制度,做到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就地解决信访问题。进一步完善信访诉求表达方式,畅通信访渠道,拉近与群众距离,加深与群众感情,理顺群众情绪,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严格规范信访事项受理登记、转办交办、督促反馈等工作程序,优化信访接待与各种调解手段的有效对接,拓宽信访矛盾纠纷的化解渠道。

9、发挥司法机关推动作用司法机关要结合执法办案,针对经济建设、社会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法律意见书或司法建议的形式,推进我镇健全完善制度,防止矛盾纠纷发生。遇有重大信访、矛盾易激化事件、群体性纠纷或苗头性问题,加强沟通协调,必要时制订联合调处方案,合力解决矛盾。

10、建立健全司法协助制度要充分发挥信息资源优势和群防群治作用,积极协助区法院查找当事人的下落,送达法律文书,查找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调动基层力量协助解决执行难题。根据区法院提供的涉法涉诉类上访人员名单,配合做好稳控化解工作,并将有关情况及时通报区法院。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加强对活动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各村、社区、各单位要把构建“有效化解矛盾,共创和谐乡镇”作为深入推进平安武进建设的重要内容,摆到突出位置,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相应的活动领导小组。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调查研究,及时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注意发现和总结典型经验。各村、社区、各单位要结合具体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开展“有效化解矛盾,共创和谐乡镇”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和措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2、搭建工作平台。区法院将在全区各镇(开发区、街道)设立巡回审判点,以镇、村两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工作室,区法院巡回审判点为平台,构建“社会大调解”体系,矛盾纠纷原则上应经村、镇或相关行政机关、人民调解工作室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再进入诉讼程序。镇、村、社区各调解组织应受法院委托或邀请对相关案件进行调解或协助调解。

3、建立联络制度。各村、社区、各单位应设立联络员一名,对矛盾纠纷互通信息,交流工作,每月联络一次;指导法官负责接受法律咨询,开展法律指导工作。每季度召开一次共创例会,由双方轮流组织,对共创活动进行阶段总结,指出存在问题,明确工作目标,研究工作对策,安排具体活动。

4、健全保障机制要为开展“有效化解矛盾,共创和谐乡镇”活动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要高度重视基层调解员队伍建设,选择有高思想道德水平、公道正派、责任心强、热心调解的干部到调解员岗位上,并不断提高调解员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

5、强化信息报送实行活动情况报送制度,各村、社区、各单位应在每月20日之前将活动开展情况、取得成效、遇到的问题等报送镇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加大新闻报道力度,增进社会各界对活动的了解。领导小组将定期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了解情况,全面深入推进。

6、严格落实激励和责任查究制度。要把开展“有效化解矛盾,共创和谐乡镇”活动情况,特别是将矛盾纠纷调解率、矛盾纠纷起诉率等作为衡量我镇构建和谐社会成效的一项重要内容。对积极有效化解各类社会矛盾,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要大力进行表彰奖励。对由于组织领导不到位,工作不落实,矛盾纠纷排查、控制不力,导致矛盾纠纷突出或者激化的地方、部门和单位,要实行责任倒查,逐级追究相关部门、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常州市武进区横林镇民政府

                              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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