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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调整遥观镇安委会成员及成立安全生产专项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33744/2013-00012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 体裁分类:通知 组配分类:其他 遥观镇:机构职能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遥政发〔2013〕56号 发布机构:遥观镇
产生日期:2013-04-08 发布日期:2014-06-14
内容概述:通知就遥观镇安委会成员及成立安全生产专项工作委员会成员作出调整
关于调整遥观镇安委会成员及成立安全生产专项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遥政发〔2013〕56号
 

  

 

各行政村、社区,各部门,企事业单位: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决定对镇安委会组成人员作如下调整,名单如下:

安委会主  任:  朱红兴  镇  长

安委会副主任:  陈颖唯  副镇长

                姚  鸿  副镇长

                叶  平  副镇长

                诸立群  副镇长

安委会成员:    石伟杰  安监科科长

                苏澄宇  建管所所长、园区管理科科长

张  丹  综合科科长、应急办主任

                唐晓源  财政分局局长

张  波  工会主席

唐世平  派出所所长

徐益忠  交警中队中队长

                徐生伟  经发科科长

周彩芳  司法所所长、综治科科长

信访科科长

                杜志英  经管站站长

                金文泽  水利水务站站长

                王小平  农技农机站站长

                钱忠益  卫生计生科科长

杨国民  文广教体科科长

戚士忠  交管所所长

王  丹  城管所所长

                顾伟明  服务业科副科长

                范建平  供电所所长

孙卫星  派出所副所长

  戚建峰  拆迁办副主任

安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姚鸿副镇长兼任,石伟杰、苏澄宇、孙卫星、刘继宗任办公室副主任,杨军、张建平、谢炳法、陶明蓉、潘烨为办公室成员。

另按照“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管理原则,在镇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七个安全生产专门工作机构(以下称专委会)。其机构设置如下:

1、生产安全工作委员会。主要负责工业企业、烟花爆竹、危化品经营、职业健康管理、特种设备等安全监管工作、专门委员会主任由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镇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由镇安监科科长兼任。镇安监科承担生产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2、消防安全工作委员会。主要负责消防安全工作。专门委员会主任由分管政法副工作的副镇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由派出所所长兼任,分管消防副所长为副主任。派出所承担消防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3、交通安全工作委员会。主要负责交通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专门委员会主任由分管交通运输工作的副镇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由遥观交警中队中队长兼任,副主任为交管所所长。交警中队承担交通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4、建设安全工作委员会。主要负责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专门委员会主任为分管建设工作的副镇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由建管所所长兼任,副主任为城管所所长。镇建管所承担建设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5、农村安全工作委员会。主要负责村级(社区)安全工作。专门委员会主任由分管行政村、社区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由农经站站长兼任,副主任为农技农机站和水利(水务)站站长,农经站承担农村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6、文教卫生安全工作委员会。负责文化教育医疗机构等安全工作。专门委员会主任由分管文教卫生工作的副镇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由文广教体科科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为卫生计生副主任,文广教体科承担文教卫生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7、服务业安全工作委员会。负责市场、流通商贸等服务业安全工作。专门委员会主任由分管服务业工作的副镇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由服务业科科长兼任,副主任为市管委负责人,镇服务业科承担服务业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镇安全生产专门委员会及办公室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在镇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研究部署、指导协调辖区内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定期召开专委会工作例会,定期组织专项检查和专项调研,分析辖区内专委会所相应的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相应职能部门提出的需多部门联合解决的安全工作问题。

(三)指导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全生产检查及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等具体工作。

(四)每季度向镇安委会报送安全生产履职报告。报送时限为本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前,经专委会主任签署后报镇安委会。

(五)完成镇人民政府,镇安委会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六)各专委会办公室主任由相应的主要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担任,相应部门的成员为专委会办公室成员,具体承担专委会的日常工作。

各专委会工作制度及台账参照《遥观镇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制度汇编》执行。

 

武进区遥观人民政府

二0一三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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