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信息名称:关于群众来访接待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33744/2008-00020
主题分类:政务工作 体裁分类:通知 组配分类:其他 遥观镇:机构职能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遥政发〔2008〕24号 发布机构:遥观镇
产生日期:2008-03-25 发布日期:2014-06-19
内容概述:为全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制定群众来访(信访)接待工作若干规定
关于群众来访接待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
遥政发〔2008〕24号
 

 

各村委、社区、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维护信访秩序,增强解决信访问题的针对性,全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现将群众来访(信访)接待工作若干规定通知如下:

一、镇、村领导所分管的有关条线工作,应作为主管工作对待,分管即主管。

二、本着“谁主管,谁负责”之原则,凡群众来访,应由分管领导负责牵头,约集有关职能部门进行接待,要耐心解释妥善处置。

三、对越级上访的群众,由分管领导牵头,及时组织人员将上访者领回,并做好解释化解工作。

四、驻村镇干部,应认真配合有关村委做好群众来访工作。

五、建立首接责任制。群众来访无论找谁,都应主动接待,不准推诿。要先听取意见,然后根据其反映的内容对号入座进行转接。

六、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应“以我为主”,做好群众来访接待工作,本着“就地、及时、主动、高效”的原则,化解社会不安定因素,减少和杜绝越级上访。

七、加强信息收集工作,做到上下及时沟通,所集信息能为我所用。

八、信访工作应列入单位和个人的年终考核考评。

              以上通知,希认真执行。

              特此通知。

 

 

遥观镇人民政府

         二00八年三月二十五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主办单位:常州经开区管委会
详细地址:常州市东方东路168号    邮政编码:213025    站点地图
联系电话:0519-89863000   行政审批服务热线:0519-68762100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106  苏ICP备05003616号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微博 微信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106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