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5月15日 星期四
信息名称:遥观镇2005年人大工作意见
索 引 号:014133744/2005-00002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意见 组配分类:其他 遥观镇:政府规划报告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遥观镇
产生日期:2005-03-08 发布日期:2014-06-12
内容概述:以富民强镇为衷心,确定今年镇人大四次会议任务
遥观镇2005年人大工作意见
 

遥观镇2005年人大工作意见

2005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改革开放,加快“两个率先”的重要一年,也是我镇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资源整合,社会保障,社会稳定”三大工作重点,以富民强镇为中心,实现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新垮越的关键之年。在区人大和镇党委的领导下做好人大工作,对于加快我镇经济和社会发展步伐,维护社会稳定,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促进“三个文明”建设。为此,根据镇人大一届四次会议确定任务,今年镇人大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认真学习,明确方向,提高做好人大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

坚持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重要保障,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也是镇人大的重要职责,镇人大要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不断提高对人大性质、地位、作用的认识。做好基层人大工作是密切党和国家机关与人民群众联系的重要渠道,是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巩固基层政权的重要措施。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以饱满的精神姿态和旺盛的工作热情,认真做好镇人大工作。

二、围绕中心,突出重点,积极推进依法治镇精神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战略方针,坚持依法治镇是依法治国方针具体体现,镇人大要突出重点:一在法制教育方面,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督促司法办,抓好全镇“四五”普法教育顺利实施;二在法律监督方面,重点对“环境保护法”、“土地管理法”、“江苏省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检查。加强行政执法部门及执法人员的法律监督,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镇重点部门、司法部门和人员进行评议考核,一年1-2次。督促他们实行和完善执法责任制,不断改进镇机关工作人员守法、执法,维护司法公正,对发现的问题不回避,不迁就。三是工作监督方面,重点抓人代会上代表们对政府关于园区、镇区建设、市镇管理等社会事业的建议、批评、意见的督办工作,加强对批评、建议、意见落实情况汇报、监督,一年召开主席团会议及代表小组长会议四~五次,督促政府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确保各项事业走上依法治理的轨道。

三、密切联系,加强指导,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和履行代表职权

努力做好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努力为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创造条件。一要重视代表的学习和培训,利用举办培训班、讲座等形式组织代表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人大代表必须掌握的法律、法规知识,帮助代表增强代表意识和履行代表职责的能力,代表培训一般一年不少于一次。二要组织好代表活动,各代表小组要制订全年活动计划并付诸实施。代表活动要围绕党委中心工作,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倾听民声、反映民意,代表小组活动每季度一次。同时组织代表开展视察和调研等代表活动,以提高人大审议监督工作的质量。三是要认真督办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落实工作,对人代会提出的批评、建议、意见一件件落实,促进问题解决,一是解决不了的也要一一说明,落实办理责任制,创新办理机制,提高办理实效。四是搞好评议工作,要组织代表有计划地开展对政府职能部门的评议,以增强政府部门的责任意识,使代表更好地知政、知情、参政、督政,保障代表合法权益。五是要充分发挥代表在“三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动员全体代表增强加快发展、实现“两个率先”的责任感、使命感,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管理地方基层政权的作用,在经济建设主战场建功立业。

四、立足长远,与时俱进,加强人大主席团自身建设

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已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镇人大要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主席团成员的整体素质,镇人大要认真学习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理论,采用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办法,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坚持深入村、厂联系群众,联系代表,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反映,为审议或决策提供充分详实的依据。同时,要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大胆探索,推进法制建设新思路、新办法,使人大工作在探索中前进,在开拓中发展,在创新中提高。

 

 

                           遥观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

                               二00五年三月八日

 

 

抄报:区人大常委会、镇党委

  发:各代表小组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主办单位:常州经开区管委会
详细地址:常州市东方东路168号    邮政编码:213025    站点地图
联系电话:0519-89863000   行政审批服务热线:0519-68762100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106  苏ICP备05003616号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微博 微信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106  苏ICP备05003616号